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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书法展作品被指抄袭 专家:抄袭与临摹难界定(2)

2018-12-02 10:30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罗小平的作品此前曾多次参与过不同的书法展览,他也表示送展的作品在筛查上存在一定难度,而且评委记不住所有作品,“评委觉得写得不错,发出来可以让书法爱好者参观,可能就发出来了,如果有抄袭,那发出来也可以让作者或其他爱好者看到,出现问题也可以向主办方反映。”
  回应 
  书协展览部已收到相关举报 
  11月30日,北青报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国书协展览部。展览部工作人员称,已经接到了相关举报,事实上关于抄袭或代笔的举报也不止这三起。该工作人员称,目前正在汇总情况进行统一处理,因举报内容各异,后续要看是否再进行面试或请专家进行审定。对于三幅作品仍在展出的情况,工作人员回应称,作品也不会贸然撤展,会在收集信息处理之后再做决定。
  对于如有抄袭或代笔的情况如何进行处理,书协网站上此前发布的展览征稿启事中注明,本次展览对入围作者将延续高抽查比率,实行计分制,在综合考评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及抄袭他人者,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并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取消入展资格,直至取消中国书协会员资格。
  征稿启事中还特别提及,书写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以及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视为临摹,不予入选。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也长期有效。
  现象 
  书法展曾多次曝出抄袭现象 
  北青报记者检索资料看到,除了此次大学生书法篆刻展中部分作品被指抄袭以外,在此前举办的书法展览中也多次曝出抄袭现象。今年10月,中国书协网站上曾发布公告,在“全国第二届大字书法艺术展”中,部分入展作品被指涉嫌违规抄袭。9月21日,中国书协组织专家赴江苏镇江对存疑作品进行了现场比对;9月27日,组织部分作者在北京进行了现场考核,其中:《波动云过联》《如龙似凤联》《成都为客作》《金石书画联》未通过评委考核,《过香积寺》的作者缺席面试。书协决定取消以上五件入展作品作者的入展资格,相关情况及处理意见已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单位。
  此前提到的赵廷山被指抄袭刘颜涛的作品《篆书孟浩然诗三首》也出现在了2015年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中,后专家组比对认为赵廷山的作品其篆书笔法、结构与刘颜涛作品基本一致。作为国展投稿作品,其性质仍属于抄袭。
  同一场展览中,被评为优秀作品的《隶书君子贤者联》被认定为临摹《石门颂》集联,作品被取消优秀作品及入展资格。
  律师 
  临摹他人作品或构成侵权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介绍,从法律上看,书法作品属于《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四项里的“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临摹只是出于个人学习不构成侵权,而如果临摹作品是精确复制,且用于商业用途,则构成侵权。如果临摹作品与原作具有明显差异,那么可能构成演绎作品,可享有独立的著作权,但演绎作品著作权的行使需要尊重原作品的著作权。未经原著作权人同意,未标明其身份就出版发行演绎作品,同样构成侵权。
  韩骁认为,参展者临摹他人作品,又不存在合理使用事由,属于“剽窃他人作品”,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记者 郭琳琳)
  专家 
  如何界定抄袭和临摹 业内存在争议 
  对于书法抄袭现象,几名书法专家认为抄袭情况并不少见,但对于展会前如何筛查抄袭作品,以及对于抄袭和临摹的界定,在业内也存在一定的现实难题和争议。北京书法家协会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告诉北青报记者,展览中存在的问题一般包括代笔、抄袭和临摹,对于代笔,主办方往往会联系作者重新创作作品,如果创作的作品与提交的作品水平有较大出入,就会认定为代笔并进行处罚。但对于抄袭则较难认定,主办方往往不反对临摹古人作品,但不提倡临摹今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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