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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提振民营企业信心 全面清理不利明规则

2018-11-20 13:55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提振民营企业信心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清理不利明规则 更要清理暗规则

  □ 法制网记者 张维
  近日,司法部召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推进会。会议指出,改善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是“依宪治国”、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基本要求。
  司法部党组成员甘藏春受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委托主持会议并讲话。甘藏春说:“信心比黄金更重要。信心靠什么?最根本的是靠法治。”
  甘藏春说,法治才能给民营企业一个稳定的预期,只有在产权保护、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才会踏踏实实发展实业,民营经济才有机会实现可持续、繁荣发展。
  一系列进一步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的行动,在国务院各部委中即将开展。甘藏春毫不讳言地提醒各部委,“目前,法律法规规章中明晃晃地歧视民营企业的条款不多,我们清理的时候不仅要清理‘明规则’,更要注意清理‘暗规则’”。
  加强备案审查
  甘藏春的这一提醒针对的是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这一部署开展的行动。
  司法部近日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包括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在内的20条意见。其中明确,在2018年年底前集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这是一项硬任务,时间要求也很紧。”甘藏春坦言。目前,司法部已经在行动,由相关局牵头组织、各立法局配合开展。同时,司法部将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民营经济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甘藏春希望各部门也有配合做好有关具体工作的职责,同时,各部门、各地区也要主动清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一些部委已经对这一工作有了足够重视与实际行动。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靳万军介绍说,税务总局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和备案审查,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制度性侵权。新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可能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及时调整完善或不予出台。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彭新民也介绍了市场监管总局扎实做好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工作,“严防不利于产权保护和对非公有制经济有歧视性限制或隐形障碍的制度规范出台”。
  银保监会也严格依法对监管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市场竞争影响评估。据银保监会法规部副主任张劲松介绍,银保监会还对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监管措施、行政处罚、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立法平等保护
  过去已有的立法要清理,新的立法要坚持平等保护的价值取向。
  “立法过程中,如果出现对民营企业的歧视规定,则执法和司法执行得更偏了,这时候的‘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就一定会背离平等保护的根本宗旨。”甘藏春强调。
  司法部立法二局副局长臧爱存表示,要积极推动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立法工作。包括加快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企业所得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个体工商户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保护好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此外,在研究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时,优先考虑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项目列入立法工作计划。此外,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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