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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卫生系统干部狂捞350万元领刑10年感染“金钱病毒”的医院(2)

2018-11-03 09:50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7年间,罗小敏仅收受苏某贿赂,金额就多达100.1万元。
       除此之外,罗小敏均因其澄迈县卫生局副局长及澄迈县人民医院院长的身份便利,先后多次与5名不同医药公司医药代表接触,为他们提供在设备采购计划审批、设备款支付等方面的关照和帮忙,并获得好处费253.6万元。
       罗小敏供称,每次采购药品后,药品供应公司就会按“规矩”给他送去现金,金额则是采购药品总价的5%至10%不等。他将这些“好处费”积攒下来交给梁某,由梁某存入银行账户,供他购买房产和车辆。

世间永无后悔药

       2018年1月18日上午,澄迈县法院公开审理县卫计委原副主任罗小敏受贿案。
       看着这位“老熟人”“老朋友”“老搭档”在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来自县委组织卫计、教育、经济和农口系统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约200名旁听人员感慨良多。
       “作为单位主要领导,要从案例中吸取教训,把家人、下属管好带好;要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每名干部健康成长。”庭审结束后,澄迈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文艺说。
       2018年10月19日,澄迈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罗小敏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人到中年,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我悔呀!我不停地问自己,出狱之后还能融得进这个社会吗?还拿什么养家糊口?如何面对家乡父老?”罗小敏悔不当初,涕泪俱下。
       查办罗小敏案后,澄迈县纪委举一反三,相继查处部分县医院、卫生院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医疗耗材回扣、医疗器械回扣等问题。
       据统计,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6月,澄迈县卫生系统共有3名医院副院长、4名卫生系统干部、6名卫生院负责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在澄迈县纪委建议下,澄迈县卫计委制定和完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卫计系统询价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20项制度,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等方面作出规定。(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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