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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销售理赔套路起底:广告噱头多 理赔看心情

2018-10-31 09:42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重疾险,顾名思义,就是以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特定重大疾病为保障项目的商业保险。当被保人患上此类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对被保人进行一定金额的赔付。因患上重大疾病时,往往需要在短时间内支出高昂的治疗费用,加上现代社会人们患上重大疾病的概率增加,很多人都正在考虑或已经入手了重疾险。
  在形形色色的重疾险中,各种产品价位差异较大,保障项目也各有出入,选择一份适合自己、性价比高的产品就成了消费者必须要考虑的问题。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险名目繁多,但问题也有不少。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买两份保险只赔一份钱
  记者分别在两个保险平台网站以“重疾险”为关键词搜索,分别搜到246和165个相关产品。以人们熟知的“意外险”或“医疗险”进行搜索,只搜到10到20个结果,相较之下,前者的选择难度更高。
  记者还注意到,有的消费者在网上发帖投诉称,自己患上严重影响生活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有的消费者称,因为自己进行的手术种类与合同规定的治疗方式不符,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还有的消费者称,因为自己的疾病状态与合同有细微出入,所以理赔困难。
  “事实上,很多保险条款涉及较多专业知识,消费者若事先不够明晰,常常在赔付时陷入‘有苦说不出’的境地。”保险经纪人马越(化名)说。
  马越告诉记者,很多重疾险都包含身故保障,即被保人在生前未发生重大疾病理赔的情况下,可在身故时返还合同约定的金额,这也是备受消费者青睐的一种类型。有些保险公司将这两种保障拆分开来,成为主险为寿险、附加重疾险的组合保险,分别收取费用。但是,这种保险的主险和附加险的保额是“共享”的,实际所赔付金额与普通的重疾险相同。因此,虽然消费者在交费时为主险、附加险之“和”,但是在赔付时,只能得到两份保险的总额之“或”。
  以国内某寿险附加重疾险的知名产品甲和另一包含身故保障服务的重疾险乙为例,记者使用保险公司提供的保费计算器查询后发现,如果一位年龄为30岁的男性购买主险、附加重疾险保额均为30万元的甲产品,他20年内每年所交保费分别为5460元寿险和3750元重疾险;而购买保额为30万元的乙重疾险,他每年需要付出的费用是6570元。由于将保费拆分,名义上甲产品的重疾险部分看起来比乙重疾险的费用更低,很多消费者被其更“低廉”的价格所吸引购买,但实际上却为此付出了更多费用。若购买甲产品的消费者患上重大疾病已经赔付15万元,那么他在身故时只能获得30万元中剩下的15万元,主险与附加险的保额共享,最终获得的金额与乙产品无异。
  “很多卖寿险附加重疾险产品的业务员都到我这里买了重疾险产品。”一名保险销售员说,“寿险附加重疾险产品在市场上的火爆,更多是因为产品背后的保险集团品牌溢价的结果。”
  一组疾病只赔付一次
  根据有关规定,所有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中都要包含恶性肿瘤等6种重大疾病。
  马越告诉记者,为了吸引消费者,保险公司在必备的6种重疾保障之外,推出了花样繁多的服务项目。
  记者注意到,在一款保险产品的介绍界面上,用显眼字体强调产品的优势为“保障全面、多次赔付、确诊即赔、保费豁免”等。但在查看条款时发现,在理想情况下,被保人可以获得最多3次的重症赔付。不过,产品将重疾分为恶性肿瘤、脑、心血管等4组疾病,赔付时必须严格按照条款中的分组设置,即某组疾病中已经赔付一次,则这一组责任作废,还可赔付其他组的疾病。
  记者就此咨询了南京鼓楼医院外科医生赵默(化名),他告诉记者,“很多患者发生重疾,在治疗中常常会产生并发症,或是在术后一段时间再次患上同一器官的重疾,很多都是跟第一次诊断的疾病属于同一组。比如,患者在进行了一个心脏大血管的手术之后产生其他病症,需要植入一个心脏起搏器,这是很常见的。当然,先后患了不同组的重疾也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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