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安徽:审查起诉凤阳县政协原副主席史成龙涉嫌贪污受贿案

2018-10-29 12:58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安徽:审查起诉凤阳县政协原副主席史成龙涉嫌贪污受贿案】
  正义网合肥10月28日电(记者吴贻伙)安徽省凤阳县政协原副主席史成龙(副处级)因主动向纪委监委投案,而被称之为安徽省处级干部中自动投案“第一人”。记者今天从安徽省滁州市检察院获悉,史成龙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滁州市检察院指定,目前正由天长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9月29日,经滁州市监察委员会移送,滁州市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史成龙予以拘留,并指定天长市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10月11日,天长市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逮捕史成龙。
  天长市检察院在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史成龙利用担任凤阳县板桥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虚假申报工程建设项目骗取财政资金,数额巨大。此外,史成龙在担任凤阳县板桥镇党委书记、板桥工业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凤阳硅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工程业务承揽、土地证办理、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贪污罪、受贿罪。
  据了解,今年6月,滁州市纪委监委对史成龙相关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后,决定对其进行外围调查。史成龙在经历了激烈思想斗争后,主动把握机会,在调查组外围核查阶段主动到滁州市纪委监委交代了问题。经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滁州市纪委常委会、滁州市监委会议研究后并报滁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史成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涉案财物随案移送。(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