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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两栖干部” 提醒公职人员:兼职岂能随意 酬劳不可乱拿

2018-10-12 14:49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手机版
    想要两头占,必然两头空。严查“两栖干部”,提醒广大公职人员——
    兼职岂能随意 酬劳不可乱拿 

严查“两栖干部” 提醒公职人员:兼职岂能随意 酬劳不可乱拿

“鱼”与“熊掌”焉可兼得

    “一人违规领两份工资,该查!”“现在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真严格,哪怕退休了也没逃开。”……近日,一则浙江省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违规为兼职人员发放津补贴被查处的通报,在当地引起热议。
    原来,2009年,温岭市科学技术局原副局长叶荣华(非中共党员)被委派至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筹建指挥部兼职基建管理工作,该医院每年向其发放各项补贴8万元,后来这一标准提升至9.5万元。截至2017年9月,叶荣华共违规领取报酬450920元。最终,经温岭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时任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主任陈福春诫勉谈话处理,叶荣华违纪所得被收缴。
    近年来,公职人员兼职取酬的现象并不鲜见,一些人一边领着国家发放的工资,一边拿着企业优厚的酬劳,在本职与兼职中穿梭,妄图“权”“利”双收。对于这个问题,各地挥出重拳,认真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让“权”与“利”彻底分家。
    当官发财当两道,“权”“利”双收梦难成
    对于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党内纪律,都作出了严格规定,传递出明确信号:当官发财,应当两道。
    然而,有的党员干部并不这样认为,一些人觉得未办理退休手续但不担任现职就可以待在兼职增收的“灰色圈”中,安然获取两份收入。
    2016年10月,吉林省四平市某单位公职人员王某在职退出领导岗位,按照要求王某待遇不变,应该在职在岗。但王某一直未正常上班,而是在某眼科医院兼职担任执行院长,额外领取该医院薪酬。在此期间王某没有向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请假,且身为公职人员,又违规在外兼职,最终因违纪被四平市纪委立案审查。
    除在企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兼职牟取收入外,还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挂证取酬”,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至企业或社会中介机构,违规牟利。
    今年4月,安徽省淮北市纪委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违规取酬问题,其中,相山区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红干被群众举报将建造师资格证书违规在外挂靠取酬问题,组织向其了解情况,魏红干提交了与企业解除挂靠协议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市委巡察期间发现魏红干仍然将证书挂靠在某公司名下。魏红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挂靠取得的1400元报酬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表面是“钱袋子”,实为权力寻租“过墙梯”
    违规兼职屡禁不止,最直接的“动力”即为利益驱使,不少官员将兼职当成增收的“钱袋子”,不加收敛地领取各种名目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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