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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专利之争”正面宣战:摩拜起诉青桔侵权

2018-10-10 16:46来源:成都商报浏览:手机版
  涉案细节 
  摩拜公司主张侵权的车型包括“青桔单车”的老款车型和新款EVO车型。 
  时间细节 
  摩拜公司认为自己最先研发出智能锁,而青桔单车在2018年1月25日才正式在成都上线。 
  侵权细节 
  青桔尚未向摩拜公司寻求过技术合作或专利许可,便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该专利产品。 
  近日,摩拜单车起诉滴滴系公司青桔单车并索赔800万元,称对方侵犯了智能锁和座位升降技术的专利权。共享单车品牌众多,除了青桔,摩拜还有没有起诉其他共享单车企业的打算?青桔对摩拜的指控又如何回应?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显示,摩拜自身也曾被他人起诉专利侵权。而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检索系统发现,两家企业在智能锁领域都有多个专利。 
  诉讼之争 
  摩拜: 
  侵犯智能锁和座位升降技术,索赔800万 
  近日,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摩拜”)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四起专利侵权诉讼,案件被告均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青桔”)。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数据显示,青桔公司被滴滴运营方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青桔被认为是滴滴系公司。 
  据了解,四起诉讼所用专利涉及智能锁和座椅升降调节技术,摩拜公司主张侵权的车型包括“青桔单车”的老款车型和新款EVO车型。 
  摩拜公司认为,自己最先研发出智能锁,而青桔单车在2018年1月25日才正式在成都上线,而且青桔尚未主动向摩拜公司寻求过技术合作或专利许可,青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许诺销售了侵害专利权的产品,已构成侵权,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共同向摩拜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800万元。 
  而对于800万元的经济损失是如何估算而来,两被告公司均非苏州企业,为何起诉到苏州法院,摩拜回应称,这涉及到诉讼策略,不能披露更多信息。 
  青桔: 
  法院还没判,一切以最终生效判决为准 
  10月9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青桔单车,对于摩拜公司的指控和索赔,对方告诉记者,相关诉讼案目前尚未做出任何判决,一切以法院的最终生效判决为准。“我们充分尊重知识产权。” 
  而摩拜则回应成都商报记者称,如果有其他共享单车侵权,摩拜会继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摩拜公司表示,他们积极提交专利申请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也希望自身的知识产权得到应有的尊重。 
  专利之争 
  摩拜自身也曾被指专利侵权 原告均非共享单车行业 
  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摩拜自身也曾被控专利侵权,不过原告均非共享单车行业。 
  截至10月9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到5份和摩拜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类法律文书。在其中一起案件中,涉案专利为“一种电动车控制系统及其操作方法”的发明,专利权人为胡涛,专利申请日为2013年6月29日,于2016年5月4日获得授权。 
  判决书载明,胡涛认为摩拜公司侵犯了他的这一专利,并索赔50万元。2018年3月,此案经法院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摩拜胜诉,不构成专利侵权。 
  法院认为被控侵权的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缺少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二维码识别器”“图形解码器”与“二维码比对器电连接”的技术特征,不构成等同,而且虽然摩拜单车和涉案专利均具备“报警”功能,但实现该功能的技术路径也不同,因此没有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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