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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报4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和公款旅游案例

2018-10-05 15:18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手机版
  国庆长假期间是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易发多发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日前,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省水利厅中部引黄工程建管局工程五处副处长昝伯阳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五一假期,昝伯阳在石楼县驻地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带领值班司机及其亲属5人,驾驶公车到石楼县黄河第一湾景区游玩。2018年9月,昝伯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并退赔车辆使用费。
  2.山西汽运集团侯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明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7月10日,李明在公司亏损的情况下,以抵顶房屋租金方式,违规购置公车并由其本人使用。2018年3月,李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太原市古交市矾石沟煤焦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武俊明、原纪检书记兼综合办主任弓庆民、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志旗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5月至12月,武俊明、弓庆民、张志旗等人分别带队赴贵州考察,每次考察均擅自组织成员前往苗寨等景点旅游,三次旅游共花费公款3万元。此外,武俊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武俊明、弓庆民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志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相关费用。
   4.阳泉市平定县娘子关镇娘子关村党支部书记杨文宝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6月26日至7月1日,杨文宝组织该村党员、村民代表等61人赴永济市学习考察期间,借机前往王家大院、平遥古城等景区旅游并观看演出,花费公款共计1.77万元。2018年8月,杨文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监委)(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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