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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亟须重拳整治

2018-09-15 13:08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车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亟须重拳整治

制图/李晓军

    □ 法制网记者 王阳

    “车险要到期的快去续保,保费马上要涨价啦!”近期,蔡先生和很多市民都收到了这样一条信息。
    蔡先生找出了自己2017年的保险单,发现他的保险期限至2018年9月18日24时止,其中商业车辆保险保费9947.31元、交强险保费717.05元、代收车船税2900元等合计13564.36元。经询问保险公司,蔡先生得知今年的保费总额为13544.1元,和去年的基本持平,“只是投保之后的奖励优惠少了很多”。
    相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有1.5亿私家车主,每年有6000亿元保费。面对这一巨大蛋糕,各路资本可以说是竞相追逐。
    2015年3月20日,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这一方案试点后,保险公司拥有了一定的自主定价权,消费者也得到了更多实惠。然而,个别财险公司没有将车险赔付率下降带来的红利用于提高服务质量,而是大部分投向了前端的产品竞争,导致因拒赔引发的投诉居高不下,违规乱象也被频频曝光。
    据《法制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7年保监系统共披露911张罚单,对230余家保险业机构和近660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约1.18亿元,针对机构罚款共计9000多万元,针对个人罚款共计2700多万元。
    顺应市场的商业车险改革
    传统商业车险的费率模式,一直备受诟病。
    北京司机陈阳说,以前统一固定的保险费率确实不太合理。刚拿驾驶证的新手与有1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交的保费没有区别;在市区内上下班的私家车,和长年在外地游动车的保费没有区别;每年出险一次,和每年出险50次的保费没有区别;每年里程4000公里,和每年里程40000公里的保费没有区别。
    2015年6月1日开始,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黑龙江等18个地区实施,随后将试点推广到全国。
    车险费改的最大亮点,就是提出财产保险公司选择使用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的,可分别在-15%至+15%范围内自主制定“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
    也就是说,与以前相比,保险公司拥有了一定的自主定价权。
    新规还规定,出险次数和车险保费系数将直接挂钩。而这一举措,却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对于重庆车主牟军来说,他自认为是车险费改的受益者。2017年7月初投保车损险、三者险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各1万元及各项不计免赔。因连续3年未出险,今年整单享受4.3折优惠,保费总计5000余元。“和上一年同期7500余元的保费相比,差不多下降36%”。
    不仅如此,牟军还拿着新保单告诉记者:“保费降了不少,保的范围却比往年多了。如冰雹、台风、暴雪、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驾驶证审验不合格、未上牌照新车、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损失等情形,都纳入了保险范围。”
    受新规影响,不少车主索赔习惯也开始发生改变。车主廖长年有一辆花18万元左右购置的家用车,他算了一笔账:他的标准商业保险费大致是6000元。如果他已经3年未出现赔款,那么今年的保费是2601元;如果出一次险,保费则为4335元。今年的保费上浮了1734元,后面两年如果都不出险,费用则分别上浮了1059元和399元,那么3年一共上浮了31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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