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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益诉讼 注重修复生态 探索协同机制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把脉

2018-07-13 08:2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横跨我国东、中、西部的长江,给经济腾飞注入血液的同时,流域生态环境严重透支。
  《法制日报》记者从7月9日至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20日,长江经济带11个省检察机关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共批捕8555件13013人,起诉28858件47350人。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共饮长江水”。长江沿岸既有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发展迅速,也有尚未脱贫地区,发展条件差异大。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只在于保护江水,还在于保护土壤、森林、滩涂、矿产等;不仅在一地,更在上、中、下游协力共治。
  记者了解到,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从各省市有侧重地开展工作,到省际、城市群协作,再到与会的11个省市联动探索,目前,长江上、中、下游省份污染防治协作已越发密切。
  注重生态修复履行上游责任
  重点解决污染环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非法采砂等问题,四川省检察机关强化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联动,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去年7月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2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9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4108亩,消除污染隐患及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7.47万亩,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3.85万吨。
  针对其他省份企业排污造成的嘉陵江铊污染,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督办公益诉讼,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创新诉前磋商机制,使违法企业除履行整改修复环境义务外,还赔偿嘉陵江广元段因污染遭受的损失和费用,共8000万元。
  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的重庆,全市检察机关探索推行由当地政府指导监督、专业机构规划设计、委托代理修复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在万州、涪陵等地督促419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29万余株、4200余亩,督促394名犯罪嫌疑人投放鱼苗160余万尾,缴纳生态修复费用300余万元。
  在区域协作方面,云南省迪庆州人民检察机关组织举办“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藏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滇、藏、川、青毗邻地区基层检察协作会议,就4省藏区基层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达成共识,制定保护生态环境的检察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工作合力。
  打击犯罪发挥承上启下作用
  近年来,长江流域跨省倾倒固废危废事件呈易发多发态势,涉嫌跨省倾倒固废危废刑事犯罪明显上升。2016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涉及长江流域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9人、起诉68人;2017年,审查逮捕70人、起诉101人,分别同比上升79%、49%。2017年底以来,安徽铜陵、池州、芜湖等地连续发生多起跨省运输、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
  去年下半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办理了铜陵市滨江大道北段60余吨酸洗污泥被非法倾倒在长江堤坝内、铜陵市义安区上江村江滩被倾倒不明固体废物2500吨、芜湖三山区高安街道白象村废弃矿坑被倾倒有毒物质约5000余吨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系列案件。
  今年,安徽省沿江5市共立案长江安徽段环境污染案件37起,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03人,检察机关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6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人,审查起诉29人,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案件14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
  湖北是拥有长江干流最长的省份,长江生态与全省生态休戚相关,不可分割。湖北省检察机关监督领域从长江干流水资源和岸线资源的保护,扩展到汉江、清江等重要支流、湖泊,森林、草场和湿地、珍稀动植物等整个长江流域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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