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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在黑龙江调研检察工作时指出检察自信要体现在检察业务实践中

2018-06-16 12:51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法制网讯 记者 张冲 见习记者 董凡超 6月5日至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黑龙江调研检察工作。在行程紧密的调研中,首席大检察官与三级检察官凝聚了“检察自信要始终体现在检察业务中”的共识。
  张军到黑龙江省检察院调研时,与祖国最东边700公里外的边境县城抚远市检察院进行视频连线。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张军说:“我们始终要有检察自信!现在遇到的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办法总比困难多,关键要看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态,是不是积极进取,有没有拼搏精神,有没有把工作潜力激发出来。发展中的问题必须通过发展来解决!”
  与基层检察干警座谈时,张军强调:“检察自信来自哪里?就来自检察业务、来自办案。用一个个案件来说话,法律监督的力量和权威才能体现出来。法律监督的力量和权威体现出来了,检察自信自然就有了,就能应对任何困难和挑战。”
  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展示了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请调研组现场观摩了远程送达、远程提审、远程庭审。张军说,大庆检察机关信息化走在了全国前列,这是一张名片。但从整体来看,在以信息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新的更高法治需求方面,检察机关还只是迈出了一小步,要努力把所有案件都纳入网络办理。网络打通了,就能实时监督、全方位监督。在调研座谈中,张军说:“一路看下来听下来,我感觉黑龙江检察机关和全国检察机关一样保持着旺盛的精神风貌、积极进取的工作状态,得到了省委充分肯定。这让我们对如何把新时代检察工作推向新阶段、促进新发展、取得新成绩充满了信心。”
  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一把手该如何发力?调研中,张军给各级检察长列出了单子:
  ——领导班子要引领政治方向。检察业务都是政治工作,讲政治必须落实在业务工作中,落实在每一件具体工作中。
  ——检察长应该是具体检察工作之“长”,不能做“甩手掌柜”。检察长要带头办案,带头办典型、疑难、复杂案件,做检察业务专家,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办案水平。
  ——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创新理念、创新方式。理念一新天地宽。要“寓监督于办案”“寓办案于服务”,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时刻注意把握好监督、办案、服务的辩证法。
  ——当前几项具体工作要这样抓好落实:队伍建设重在强素质,内设机构改革重在符合检察规律,扫黑除恶斗争重在稳准狠,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重在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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