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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分院:专业化办案护航首都金融安全(2)

2018-05-08 16:4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在办理某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李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时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为躲避侦查,大都利用出差的时间在外地远程委托下单,在到案后还推翻先前的有罪供述。“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确立了以客观性证据为中心的证明方式,引导侦查机关调取考勤记录、差旅费报销单、出行记录、相关证券账户委托流水数据等证据,通过比对出行记录和账户交易IP地址,凭借大量客观性证据锁定李某是该证券账户的实际控制人,最终认定李某实施了犯罪行为。”二分院金融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孙晴告诉记者。 
  除了对证券犯罪案件坚持打击力度不减之外,二分院还积极探索在证券犯罪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7年,二分院办理了一起共同犯罪的公开信息交易案,主犯杨某在逃,由于证实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传递信息的客观证据,如通话记录、MSN聊天记录均未调取,张某自动投案后供述出现反复。“经过综合评估案情,我们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正式向张某告知权利、讲解各项政策后,张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二分院金融犯罪检察部检察官杜邈介绍道。 
  据了解,该案于2017年8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张某当庭自愿认罪并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判决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 
  这起案件是北京市首例证券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该案判决公开后,潜逃在外地的同案犯杨某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 
  “延伸职能”里的风险防控 
  “刑法第181条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消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站在台上授课的是孙晴,台下听课的律师们正在认真地做着笔记。 
  二分院应北京证监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邀请,已经先后为全市80余家律师事务所的200余名从事私募业务的律师进行授课,帮助从业人员树立合规意识。 
  这种以案释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受到了广泛欢迎,中国证监会也邀请二分院的检察官就证券犯罪典型案例进行交流授课,为10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证券稽查执法人员分享检察机关打击证券犯罪的经验做法。 
  除此之外,二分院还与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签订检学共建协议,打造以证券犯罪为特色的实务研究平台、成果转化平台、沟通交流平台,并通过参加公安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举办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执法培训班”,赴上交所、深交所实地调研,参加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内审工作培训会等方式,鼓励检察人员“走出去”,关注证券市场的前沿问题。 
  “首都金融安全无小事。当前,北京正在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一系列重要的国家战略正在展开,迫切需要建立安全、高效和稳健的金融体系。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苗生明说,“负责对全市证券期货犯罪实行集中管辖的二分院,更是责无旁贷。” 
  据介绍,白皮书在总结案件特点的基础上还提出了“加强刑事打击、确保办案质效,加强行刑衔接、形成防控合力,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证券市场,加强警示教育、前置预防关口”四条防控对策建议,以有效预防和惩治该类犯罪,为维护首都金融安全、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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