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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百名红通"公布三周年之际:追逃未尽脚步不止(2)

2018-04-24 17:4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和天津一样,各地正在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工作力量,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追逃追赃队伍。
  北京、浙江、山西等监察体制改革先行地区都设立了追逃追赃专门机构,建立了专业化工作力量,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带来了新效能。
  北京市纪委监委将追逃追赃工作作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统筹考虑,调配充实专业人员力量,设立第十七纪检监察室,作为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既发挥指挥统筹作用,又行使具体追逃追赃职能,推动一批多年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案件取得突破。
  2017年8月31日,“百名红通”刘常凯回国投案,成为北京市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增加追逃追赃工作专门力量后追回的第一个“百名红通”。
  浙江通过开展监察体制改革,特别是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追逃职能整合后,构建了内外联通、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追逃防逃机制,形成追逃防逃工作合力;坚持追防并举、国际国内一起追,一批陈年积案被“激活”、大量在逃人员被追回。
  2017年,浙江共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9名,其中“百名红通”2名,另有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人员5名,追回人数是上年同期的7倍。
  新颁布实施的监察法,将反腐败国际合作独立成章,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等作出具体规定。“下一步,我们将深入研究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方面的职责定位,认真落实监察法,确保工作顺利衔接。”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指导地方结合实际复制推广北京、浙江等省市的成功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专业化队伍。”
  “天网”越织越密——
  让已经外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翻阅2017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大数据,有一个数字值得注意——2017年新增外逃国家工作人员仅4人。
  近年来,我们不断扎牢扎密防逃栅栏,从2014年开始,新增外逃人员实现逐年下降。
  国外“织网”,国内“筑坝”。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已经作为今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一项重要任务写入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
  通过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证照管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有违纪违法线索人员和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把防逃工作与“裸官”任职岗位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驻外机构人员管理结合起来,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注重关口前移,下先手棋,让企图外逃的不敢逃、不能逃。
  追逃追赃也在同步发力。2017年3月,“天网2017”再度升级,增加了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2018年中央追逃办将加强追赃案件国内调查力度,强化反洗钱监管和赃款流向梳理。与此同时,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推动建立涉案赃款查找、冻结、返还双边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协助作用,力争使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国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
  在3月20日至22日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腐败资产追缴培训班闭幕式上,中方代表主办方提出呼吁各方强化综合执法国际协作,在腐败资产追缴方面进一步凝聚共识等资产追缴十条倡议,赢得与会代表普遍支持。
  从双边合作到多边框架,日益扩大的国际合作“朋友圈”,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天网”越织越密。
  2014年APEC部长级会议上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2016年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提出要将“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廉洁之路”……我们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主动提出一系列反腐败国际合作倡议和追逃追赃主张,引领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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