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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遏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2018-02-28 20:3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如下。 
  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事关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繁荣,事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破解制约知识产权审判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点定位。立足国家战略层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积极适应国际形势新变化,加强事关知识产权审判长远发展的全局性、体制性、根本性问题的顶层设计,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针对影响和制约知识产权审判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研究对策措施,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审判规律,以创新的方法激励创新,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以改革的思维解决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使改革创新成为知识产权审判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 
  ——坚持开放发展。既立足我国国情,又尊重国际规则,借鉴国际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功经验,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模式,不断增强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规则中的引领力。 
  (三)改革目标 
  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为基础,以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领域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向现代化迈进。 
  二、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 
  (一)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 
  根据知识产权无形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等特点,完善证据保全制度,发挥专家辅助人作用,适当加大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建立激励当事人积极、主动提供证据的诉讼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公证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固定证据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等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二)建立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1.坚持知识产权创造价值、权利人理应享有利益回报的价值导向。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的作用,建立以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运用为导向,以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赔偿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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