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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污泥未获妥善处置受多因素掣肘 恐产生二次污染(2)

2018-02-13 13:32来源: 经济参考报浏览:手机版

  一些专家反映,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是解决城市水污染问题同等重要又紧密关联的两个系统,然而,纵观我国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历史,其早期由于没有严格的污泥排放监管,各地普遍将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剥离开来,甚至为了追求简单的污水处理率,都尽可能地简化甚至忽略污泥处理处置系统。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各地迅速出台污泥处置方面相关文件,一批污泥处理系统迅速上马。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地污泥处置意识、管理、装备不断革新,但污泥处置仍面临诸多问题。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主任杨向平介绍,污泥消化是普遍应用的污泥稳定技术,目前我国的一批污泥消化设施,可以稳定运营的只有一半左右。在安装了国外普遍采用的厌氧消化装置的污水处理厂中,消化装置能够稳定运行的也差不多只有一半。
  一些业内人士介绍,由于我国污泥的泥质含沙量高、有机物低,干化焚烧和厌氧消化都不可行,为了降低处理污泥的成本,直接填埋成为首选,整个行业为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中“进入垃圾填埋场的城市污泥,含水率应低于60%”的要求,甚至掀起了一股“板框压滤机”降低含水率的风潮。
  贵州省安顺市污水处理厂厂长符刚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安顺市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的污泥是20吨至30吨左右,过去将污泥运到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几乎只花费每吨约30元的运费,如今运往环保公司后,每吨需要付处置费用约200元,虽然污水处理厂每吨只付60元,不足部分则由政府来处理,但每年仍将增加数十上百万元的额外处置费用。
  湖北宜昌也面临类似问题的困扰。据介绍,目前该市日产污泥约110吨,这些污泥先由宜昌市中心城区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泥浓缩脱水,然后全部运至当地华新水泥厂焚烧处理,直接成本达到335元每吨,而随着城区人口日益增长和污水管网日益完善,污泥产量不断提高,污泥产量已逼近水泥厂的处理能力上限,随着水泥厂扩建污泥焚烧设备,后期污泥处理费用还将上涨。
  E20研究院院长傅涛、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主任杨向平等专家反映,我国污泥处理处置基本由污水处理厂运营者负责,污水处理厂运营要么是地方政府下属事业单位,要么就是有特许经营权的水务公司在负责,大多数水务公司在投标时为了能中标,水价折算时往往都是将污泥默认为最经济的填埋方式,特许经营协议一签就是二三十年,期间因各种成本增加与政府调增水价的难度就已经很大,政府不出钱,政策又没要求,其更愿意简单换几台压滤机,而不是另外增加污泥处理处置的昂贵的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
  “关键在于给污泥找着出路。”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说,污泥直接填埋没有地方,焚烧难以通过环评,农业利用大家担心有毒有害物质,只有土壤改良和园林绿化,大家意见还较为统一。但是,需要改良的土地远离污泥产出地,而园林绿化也消纳不了太多处理后污泥,污泥后处理市场因需求不足难以为继。
  破解污泥难题需多措并举
  业内认为,针对当前污泥处置严峻现实,宜积极出台相关导引和支持政策,推动污泥处理率不断提高。
  专家认为,针对当前污泥处置严峻现实,宜积极出台相关导引和支持政策,推动污泥处理率不断提高。
  一是明确污泥处置的考核标准,鼓励地方出台操作性强的政策体系。侯立安说,“‘十三五’期间,废弃物、污水、污泥的处置将是今后国内环保处理的三个主攻方向,污泥市场也将会获得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此外,“水十条”要求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有了标准和政策的护航,污泥处置产业即将进入黄金发展期。
  傅涛认为,考虑到目前我国环保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缺乏污泥处理的相关考核,因此有必要建立行业管理法律保障和政策,例如支持通过各级立法为行业监管提供系统的法律保障;要求和鼓励地方城市出台可操作性强的、符合地方经济社会特点的政策体系;鼓励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制定处置标准和强制性处置法规的方式,约束污泥处置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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