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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公布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央企年度监督情况

2018-01-12 12:32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王希)国务院国资委11日公布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情况。第六任期首个监督检查年度,监事会充分发挥出资人监督专门力量的应有作用,印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提醒函和整改通知174份,提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5171项。
  监事会监督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内部管控方面,有的企业对所属子企业内部整合不到位,经营资源分散,存在重复投入和同业竞争等问题;有的企业下属单位招投标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违规转包分包等问题;有的企业所属子企业存在超发薪酬、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现象。
  二是经营投资方面,有的企业违规拆借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有的企业所属子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和垫资业务;有的企业存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盲目投资非主业项目、市场风险估计不足、投资审查不严等问题。
  三是境外管控方面,有的企业境外项目存在违规决策、管理不善、风险管控不力、违规垫付大额资金等问题。
  四是财务管理方面,有的企业所属子企业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虚增收入;有的企业所属子企业存在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跨期入账等现象;有的企业通过“明股实债”为项目融资,存在较大风险。
  监事会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央企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并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据了解,目前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98家中央企业,除上海诺基亚贝尔外,其余全部由国务院派驻了监事会。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监事会提示提醒的问题和风险,中央企业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累计挽回损失以及降低风险敞口2400多亿元,制定修订管理制度5344项,对535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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