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婚托冒充身家过亿相亲对象 一婚介机构多人获刑(2)
行骗者:会员根据收费分档 最高98万元 “收了佘女士钱后,我就介绍‘婚托’和她见面”。马青春说,张美玲开了婚介所后,他作为朋友常去“帮忙”, 马青春向佘女士介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王军”,只是一个名叫王健民的普通男子。王健民称,马青春称可以介绍有钱的单身女子给他认识,也不向他收钱,于是自己进入华盛腾达服务部当“婚托”。和客户见面时,说自己是搞房地产开发的,并在随后的交往中慢慢疏远被骗客户。 一名获刑的华盛腾达服务部工作人员称,在该机构工作的人都自称“老师”,在前期与客户沟通时,会告诉对方自己有其实并不存在的“优质对象”。“如果客户相亲不成功,我们就出面一方面稳定他们情绪,另一方面编造条件更好的人,收取更高的费用。”该工作人员称,他们的会员根据收费不同,分为五六个档次,会员费也从1.8万元至98万元不等。 - 提示 婚介这些“相亲套路”要当心 近期,北京市检察院三分院梳理“相亲套路”,提醒单身男女相亲注意: ●婚介机构通过媒体刊登广告来吸引有相亲需求的单身男女上钩,在获取这些潜在客户的联系方式后,由专业的“老师”(红娘)打电话为他们讲解,并诚邀去公司了解情况,以提供量身定制的优质服务。但事实上这些红娘俨然是个销售人员,只为会费,牵线搭桥不是她们的主要工作。 ●到公司后,专业的“老师”为准会员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宣称通过自己介绍的成功案例有很多,手里还有众多优质客户。在取得准会员信任后,签订婚姻介绍服务合同,收取少到几千、多至上万的会员费。婚介机构明确表示,收取不同的费用则为不同级别的客户(婚托),能够见不同层次的人。事实上,不论结婚与否,只要形象好、气质佳,都可以被婚介公司找来当“婚托”与会员见面,并按照“老师”的指示与会员保持一段时间的交往。 ●婚介机构不会满足于只收取会员的入会费。如果有会员表示对安排见面的对象很满意,婚介机构就会要求会员交纳大额封档费,即不再安排该对象与其他会员再见面。经过专业培训的 “婚托”演技高超,让会员误以为押到了“宝”,遇到了“真爱”,而自愿交付大笔钱财。 ●骗到钱财,“婚托”使命完成后,按照“老师”的指示逐渐消失。有的会员当下能发现被骗了,去婚介机构要求退钱,但是婚介机构以已经安排人见面了为由拒不退还。有的会员则以为是本次相亲没有成功,在“老师”的劝说下再次交钱,以被安排见下一位相亲对象。 检方表示,婚介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婚姻介绍为由与被害人签订婚介服务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钱财,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违法婚介机构的经营者、实际参与介绍的“老师”、被婚介机构雇用的“婚托”,均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洋(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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