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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热议“两高”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报告搞好“精装(2)

2017-11-09 11:19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抓紧修法及时推动司改成果转化
    “两高”报告中都提到为使改革有保障、得以长久,必须修改和完善现有法律的迫切性。审议中,与会人员提出,要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两院司法改革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苏泽林委员建议全国人大高度重视“两院”组织法、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修改,把司法改革的成果充分吸收进去,固定下来。“两院组织法已经一审,总体上说改得很好,但是有很多中央提出的理念还没有体现出来,有些改革还在进行,还没有结果。比如,两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干涉的问题,在法律中还没有体现出来。”
    莫文秀委员认为,各级人大应加强监督指导,把组织专题调研和人大代表视察作为监督和支持司法改革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工作,及时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转化,做好“两院”组织法、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修改,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陈秀榕委员则特别提到了要将婚姻家事审判改革取得的成果以一定形式作出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定,以便各地统一执行。“婚姻家事审判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婚姻家事审判,民诉法没有专门的规定和程序,各地执行不统一,执行与否也不一致。建议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积累成功经验,推广有效的做法。”
    “任何一项改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李大进认为,司法改革几十项任务推出之后,特别是涉及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目前已经存在冲突。修法或者完善法律的工作,应当尽快提上日程,“这个时间越短越好。”
    加强法检队伍建设调动积极性
    审议中,多位常委会委员一致提到,要加强法官、检察官的队伍建设,重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教育贯穿改革全过程,加强政策的解释和教育引导工作,更好凝聚改革的共识,同时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调动法、检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
    吕薇委员说:“法检两院工作好坏一个是制度和体制,更关键的是人,怎样调动人的积极性。改革当中法官和检察官实行技术职称,到底怎样才能够把高质量的人才留在两院队伍里,这个问题确实是下一步需要花力气解决和探索的问题。”
    李屹委员建议进一步统一法检系统队伍的思想,认清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不自满,不松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意志品质,一如既往地推进司法改革的全面深化。他强调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法检两院队伍建设。“一方面综合施策,全面提高法官、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一方面切实做好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和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司法改革直接涉及到司法系统的个人和部门的利益,要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自身的思想工作,来调动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强大队伍自身的建设与发展。”赵少华委员说,“我们培养一个司法的工作人员也好,司法队伍的战士也好,是国家花大力量培养起来的,如果说在改革过程中他对改革不了解或误解,部分跳槽,我觉得是一大损失,加强自身的思想工作很重要。”(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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