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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五年|织密保护秦岭山水的检察网

2017-09-28 20:3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巍巍秦岭,华夏龙脉,天分南北,地维中国。秦岭作为我国地理重要的南北分界线,横亘中国中部,穿过陕西,被称为“国家中央公园”。
  近年来,秦岭周边出现的违法建筑、非法采砂、污染河水、毁林开荒等现象,严重损害了陕西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如何既留住绿水青山,又保住金山银山?陕西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部署要求,在生态检察工作上动了脑筋,下了功夫。
  “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自觉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积极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为奋力谱写陕西追赶超越发展的新篇章作贡献。”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说。
  主动出击:惩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家门口机器伐木的轰鸣声终于消失了,滥伐林木的现象也减少了,秦岭的山水得到了法治的守护!”这些天,家住陕西省平利县兴隆镇九龙池村的老程特别高兴,因为该县检察院刚刚查办了一起发生在他们村的滥伐秦岭林木案件。
  近年来,主动出击,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成为陕西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
  今年初,陕西省检察院下发《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西安、宝鸡、渭南、安康、汉中和商洛等涉秦岭地区检察院按照方案要求,在本区域部署开展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
  耕地变成了积水的深坑、房屋地基沉陷、村民饮用水被污染……今年4月,网上流传的一段“水田变水坑,历时7年没有任何部门处理”的视频,引起了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经调查,大同镇民七村由于个人违法挖金,导致秦岭脚下的耕地形成了大面积水坑。7年前,该区国土资源局曾对此进行了行政处罚,但耕地没有得到恢复。于是,该院向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同时,主动与国土资源局沟通座谈,及时跟进监督。收到检察建议后,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协调组织开展被破坏耕地的修复工作,并邀请检察机关到现场监督。今年5月,被破坏的耕地已经逐渐恢复原状,具备了复垦耕种的条件。
  通过开展专项监督行动,该省检察机关发现非法排污、非法采矿和非法堆放垃圾等案件线索75件。经检察机关审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53件。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1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挽回被损毁的国有林地1822亩,有效地保护了秦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综合治理:构建立体监督格局
  “上午,就七里沟污水直排问题与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一起进行走访取证。检察院同志冒雨进行调查,我们简直感动得不要不要的!希望以后能够推动更多环境问题得到解决。”这是日前安康市绿色秦巴环保公益服务组织的负责人“汉江达人”在朋友圈发出的一条信息。
  安康背靠秦岭,南接巴山,汉江自西向东穿境而过,被称为“秦巴明珠”。“我们的目标就是尽最大的努力护卫这颗母亲‘明珠’。”“汉江达人”告诉记者,他所在的环保组织成员会定期到秦岭、汉江周边进行巡查,一旦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线索,就会及时向检察院反映。“我们已经有过多次共同行动,合作非常愉快。”他说。
  今年5月25日,汉滨区检察院接到该环保组织反馈,汉水月河恒口段水质异常,他们怀疑是江边的某生物化工公司在偷偷地排放污水。经过线索初查,该院向镇政府、区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查找排污暗管,并引导取证。6月12日,该区环保局经认真排查发现,该河段污染源并非来自生物化工公司,而是部分居民生活污水,遂向汉滨区检察院递交了《关于对月河恒口段水质异常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称将对该河段依法进行全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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