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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打破信息孤岛 扬帆“智慧检务”

2017-09-25 18:3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9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起创立,航天科工集团、中国人民大学、科大讯飞公司共同参与组建的“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在京揭牌。
  自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会议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信息科技发展新趋势,在检察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突破“信息孤岛”,“智慧检务”这一检察科技“航母”开始扬帆起航。
  “十三检”提出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十四检”下发规划纲要
  “在传统认识看来,和检察业务相比,信息化只是辅助工具、没有那么重要。”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最高检党组和曹建明检察长的高度重视下,这一传统认知被突破,检察信息化工作得到高度重视。
  2011年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将“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作为一个独立部分,单独进行阐述。2016年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将《“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下发与会人员进行学习讨论。从提出战略,到下发规划纲要,这一变化充分体现了最高检党组对检察信息化工作的高度重视。
  最近几年,曹建明检察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检察信息化工作指明了方向。2017年,最高检印发了《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有关精神,更加注重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各级检察干警信息化意识不断增强。
  发展中也逐渐产生新问题——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有信息化建设的需求,该由谁主建、谁来主用?这位负责人表示,在统筹上下关系上,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突破了部门壁垒,坚持全国一盘棋,实行“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主建、市县级检察院主用”,有效避免了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据悉,2010年,最高检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出台;2014年,最高检信息化领导小组更名为“最高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例会机制,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在攻坚时期定期召开办公例会,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在该小组的统筹下,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步入了“业务主导、技术统筹、计财支持、保密配合”的良性发展轨道。
  四级检察院互联互通,建成统一信息化平台
  2013年12月3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最高检正式上线运行,最高检机关除绝密级以外的各类检察业务的受理、办理、流转等均实现了在系统上操作。自此,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之间正式贯通。
  这一成果,是持续努力的结果。早在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便提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四统一”指导原则。
  “在‘四统一’原则指导下,最高检集中部署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检务保障信息系统等。”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眼下已建成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互联互通的专线网络,打破了检察“信息孤岛”瓶颈,建成了检察机关统一信息化平台,促进了信息资源整合。同时,最高检正在推进“六大平台”建设,检察信息化应用集成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
  信息化建设,离不开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2013年8月,经最高检党组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电子检务工程项目建议书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此次成功立项,确立了检察信息化在国家信息化大框架中的地位,为检察信息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上述负责人表示,2016年底,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提出“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积极打造‘智慧检务’”。最近,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明确要深化电子检务现有业务系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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