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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应更加贴近“三农”发展实际

2017-09-16 18:13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下称“合作社法”)颁布实施10年来,对于农民合作社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据统计,截至2017年7月底,工商登记农民合作社达到193.3万家,入社农户超1亿户,入社农户收入普遍比非成员农户高20%以上。农民合作社业已成为重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中坚力量。

  近几年来,随着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修法呼声日渐高涨。今夏,全国人大公开征集修法意见建议;6月23日全国人大审议修订草案;9月4日,全国人大专门召开“合作社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与此同时,对于“合作社性质”的考量专家意见还很不一致——有的主张延续非企业性质,有的建议明确合作社企业主体待遇。

  2017年7月,在之前大量调研各地各类合作社基础上,带着对修法及“合作社性质”问题的思考,笔者深入考察了河南三类(个)较为成功和典型的合作社。三类(个)国家级示范社的情况介绍

  1.河南春峰果蔬专业合作社

  发端于2005年4月的合伙企业,发起者是村党支部副书记、后来的合作社党支部书记李峰。《合作社法》发布以后及时变更为合作社,社员由成立之初西春岗村49户发展到三村367户;社员种植草莓由不足100亩发展到2400多亩,带动全县种植1.5万余亩,品种由1个发展到12个,亩均纯收入由6千元发展到2.5万多元。

  合作社采取的措施:一是统一采购,“平价进、平价出”。二是通过网站、博览会、对接社团、外出招商等宣传拓宽销售渠道。三是多方服务,聘请专家办培训班,印发草莓生产技术材料,引进新品种12个,统一包装和商标。四是改善条件。筹资60万元打机井20眼、修路2000米、架变压器1台、埋电缆2800米,投资50万元新建办公室、质量安全检测室、多媒体培训室,投资123万元新建840立方米预冷库、1200平方米包装车间,成立机防队进行病虫害防治,争取政府补助新建1787座钢构大棚、14座日光温室。五是党的建设。成立合作社党支部,设置生产、资金、销售3个服务小组,实行党小组带党员、党员帮群众。

  2.河南新田地种植专业合作社

  成立于2011年,创立者是大学毕业在多家食品企业工作12年并任过营销高管的李杰,联合6家农户,原始股金100万元。在荥阳市50个村建立50个“农业生产要素车间”,每村设车间主任1名,为农民提供“农资、农技、农机、烘干、收储”等全程社会化服务。现成员203户,带动7个乡镇60个行政村12000农户,辐射9个县市。上浮价格收购,年底盈余中部分按交易量分红、部分按股分红(实际挂账,股东尚未领钱,积累用于滚动发展)。

  合作社采取的措施:一是调整种植结构。河南是产粮大省,针对时有发生的“卖粮难”,选择“新麦26”、“郑麦366”强筋小麦和“宇玉30”角质化玉米替代原有传统品种,亩产高出当地400斤,每斤售价高出当地市场0.15元;玉米单一品种收储,每斤高出市价0.05元。二是创新合作模式,采取合作式(种植到销售“六统一”)、代管式(老弱病残不愿流转土地农户,合作社托管完成从种到收全程)和联排式(“农户+农户+合作社”形式,生产队出面,打桩确址破除田埂,连片种植联管联营)三种模式。三是创新大田作物生产方式,全面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节本增效。四是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生产要素车间”实现“统一车间管理制度、统一农业服务标准、统一生产资料配置、统一农业生产、统一管护销售”。五是筹建粮食产业联合体。以合作社为种植、销售、服务平台,纵向联结,横向联合,实现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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