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新闻中心 >

浙江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检察院法院设立27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值

2017-09-07 17:39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一次耳蜗移植手术,4岁女孩小雪成了植物人,律师朱永健4年内提供5次法律援助,终于帮助她获得应有赔偿。
  这是发生在浙江省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个感人故事。在浙江,同样的故事,每天都在看守所、检察院、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身上发生。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司法厅获悉,浙江法律援助机构设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89个,设立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103个,设立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79个。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介绍说,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衔接配合机制,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从2012年开始,浙江省司法厅先后会同省级司法部门出台三个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全省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工作站建设、管理及主要职责。截至目前,全省看守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实现全覆盖,累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近7万人次。
  提供及时到位法律帮助
  2005年,杭州市余杭区看守所设立浙江省首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律师值班。
  经过十多年发展,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已从覆盖杭州,走向浙江省全覆盖,除机构人员变化,还有职能的重大转变。
  杭州市司法局局长吴声华透露,2014年6月,杭州被确定为部署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18个试点城市之一,为杭州加快推进和规范看守所、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提供了良好契机,制定律师值班制度,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
  2015年5月22日,杭州市看守所刑事速裁案件在押人员首次申请提供法律帮助。各部门迅速协调开出会见介绍信,王巍、朱小波两名律师接到选派指令后火速赶赴看守所。见到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时,早已过了下班时间,这名在押人员又惊喜又意外地说:“真没想到这么快,谢谢!谢谢!”
  根据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看守所应于24小时内安排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将所掌握的申请人经济状况等有关情况一并书面告知办案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在两日内将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函或商请辩护公函送交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申请当时进行受理、审核和指派值班律师。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董民红告诉记者,值班律师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除负责法律咨询、接受法律申请、转交辩护通知、展开宣传活动等工作外,还要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他们自愿认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势措施等法律帮助,同时确保律师有会见嫌疑人、阅卷等权利。
  及时到位的法律帮助,依托于顺畅的衔接机制。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与检察院和看守所就值班律师的会见权利、会见手续、认罪认罚从宽试点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简化会见手续,赋予值班律师单独会见的权利,还将量刑参考向值班律师公布。
  目前,杭州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已为认罪认罚案件提供法律帮助近1500件,接待法律咨询22156次,接受法律援助申请1274件、转交辩护通知575件。
  发挥引导减压监督作用
  9月4日,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0平方米的法律援助工作站里,值班律师陈芳芳刚解答完一起离婚纠纷咨询,又有一名男士上前咨询如何写民事再审申请书。在这里,每天都能看到值班律师忙碌的身影。
  对于值班律师的职责,陈芳芳有着独到的体会。她认为,真正意义上帮助犯罪嫌疑人,就是要让嫌疑人坦然面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因认罪认罚而获轻判。
  陈芳芳回忆说:“我被指派为一起涉嫌贩毒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在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均不认罪,一审开庭前,我与他会面,起初他还是不认罪,我向他抛出三个问题让他自圆其说,如果圆不了,就认罪,争取获得轻判。”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