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工商局 不断提高涉网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2016年,浙江省工商系统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总数1601件,其中涉网行政复议申请1182件、占总数的73.8%;杭州市工商局共审理涉网行政复议834件、占本级总数的79.8%,比2015年同期增长近4倍。面对涉网行政复议数量剧增的新问题新情况,浙江省工商局勇于担当,勇挑重担,不断提高复议水平,注重发挥复议监督作用。 浙江省工商局迎难而上,高度重视涉网行政复议工作。浙江省工商局强调要适应新形势,妥善处理由于涉网消费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要求法规处会同网监、消保等部门加强调研,分析原因,提出应对之策。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省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上,专门指定杭州市工商局就如何应对网购消费导致复议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况进行交流。 浙江省工商局敢于纠错,客观公正地审理涉网复议案件。2016年全省审结涉网行政复议案件中,作出确认违法504件,撤销 66件,责令履行27件,合计纠错案件597件,占总数的46.5%;杭州市工商局纠错率高达54.9%。针对涉网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浙江省工商局积极启动内部会商制度,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法制机构向网监、消保、经检等相关业务处室发起会商,会商意见一致的,对外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会商意见不一致的,召开内部疑难研讨会,保证条线业务指导和复议监督的一致性,防止“多头意见”。对于涉网举报投诉类案件的管辖权等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问题,浙江省工商局积极请示,国家工商总局答复认可了涉网投诉哪个工商机关先受理就由哪个工商机关处理、不得再行移送的观点,明确了审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标准。 浙江省工商局加强规范,充分发挥复议监督的作用。对行政复议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同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加强指导,力促规范。2016年,浙江省工商局制发涉网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意见书8份,杭州市工商局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9份,宁波市工商局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份,力求审理一件复议案件规范一批执法行为。例如,针对互联网广告管辖权,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的形式明确由广告主所在工商机关管辖,彻底解决基层这类案件错误移送的问题。(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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