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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万吨垃圾渗滤液排进市政下水井 四被告人一审获刑(2)

2017-08-17 19:4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记者发现,在将垃圾渗滤液外运的车辆中,9辆车牌号为鄂牌,2辆为京牌,均标有“洒水”字样。那么,为何用外地“洒水车”来运输?一位运输工人表示,这些标着洒水字样的车属于特种车,加上都是晚上找些偏僻路段倾倒,一般不会被查处。

  尽管“机关算尽”,但还是难免有车辆违章被交警查处的情况出现。海淀区交通管理部门证实,2014年,李某车队的数辆鄂牌罐车因在东北旺西路等地的违章行为多次被扣,所扣车辆曾存放于北京五环箭亭停车场。

  “车辆又被扣了,你快过来处理一下。”每次被扣车辆,李某总会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张某。身为六里屯垃圾场堆山工程项目经理,张某被马斌以方中公司的名义授权负责六里屯垃圾场渗滤液的外运以及处理项目的签约等。张某多次帮李某处理车辆违章缴费的情况。

  记者采访得知,六里屯垃圾场自2012年10月委托方中公司进行污水外运及处理以来,截至2015年4月11日,马斌、吕某伙同李某将62万余吨的本应运至污水处理厂的垃圾渗滤液偷排至市政污水井内。

  据海淀区环保局有关人员透露,污水处理厂每天流入几十万吨左右污水,垃圾渗滤液倾倒污水管网内,在污水处理厂时很大程度上会被稀释,被检测出的几率比较小。2013年、2014年期间,海淀区一个污水处理厂入口的污水水质出现过异常,海淀区环保局执法人员顺来水管道进行过查找,但并未发现异常情况。

  按照方中公司提供的材料,2012年11月至2014年12月,该公司共支付污水运输费、处理费5780多万元,张北中协鹏远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五环金州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收款单位。然而,这两家公司均出示证据澄清,自己与方中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关系,方中公司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也都是伪造。

  据吕某回忆,在垃圾渗滤液的运输和处理业务中,自己通过转账形式给付马斌1400多万元,现金400万元,总金额为1800多万元。

  土工膜采购中标的背后

  2012年12月5日,天津欧梭公司收到了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负责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堆山及覆盖工程土工膜的采购,并于12月10日与其签订了采购合同。

  负责该项目招投标代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天津欧梭公司之所以在数家投标公司中脱颖而出,主要原因是它以加拿大某公司代理商的名义参与招投标,并承诺会采用加拿大制造商生产的HDPE土工膜,该土工膜可以有效控制材料损耗率。

  然而,2012年12月15日,天津欧梭公司却与山东的一家建材公司签订了土工膜买卖合同,初次采购金额达190万元,交货地点为六里屯垃圾填埋场。此后,该公司提供给市政七处的土工膜除了从山东这家建材公司采购外,还有上海一家建材公司,两家采购金额总计2100余万元。

  据悉,此次招标的上级主管单位是北京市海淀区环卫服务中心。在报送六里屯垃圾场堆山及覆盖工程HDPE土工膜采购项目招标结果的请示证明中,海淀区环卫服务中心同意上述招标结果。而吕某在2008年12月30日已被海淀区环境服务中心任命为基建房管部部长。

  在六里屯垃圾场二期工程土工膜采购及加工项目中,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间共结算工程款3871万余元,收款单位为天津欧梭公司、北京昌胜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科荣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从这笔业务中赚了1000多万元,分给马斌500万元。”作为天津欧梭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吕某如此供述。那么,此次该公司中标与马斌又有什么关系?原来,马斌的另一个身份是北京市政工程管理处有限公司七处(下称市政工程七处)书记兼经理,此次招投标项目由市政工程七处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工程处报销单上的主管签字也是马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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