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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章不光拿奖金,还能给驾照“销分”?这样的新规你怎么看(2)

2017-08-16 18:46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有人担心举报违章奖励“减分券”这种做法,隐患重重。
  比如,拥有“减分券”的车主,在其使用期限临近时会不会产生某种故意违章的冲动、有恃无恐?另一方面,鉴于“减分劵”的利用价值,会不会诱发“钓鱼举报”或者出现“减分券”黑市,也同样需要考量。且“减分券”与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驾照记分制度相悖。除非被依法变更或撤销,交通违章的记分处罚,事实上是不能通过“减分劵”这样的方式随意抵扣的。此行为涉嫌越界交警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也有人认为“减分券”实则体现了交警“柔性执法”的一面。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如果举报者在举报前,自身还存在未经处理的行政处罚,举报者通过有效举报确实应当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另外,此举能激发群众参与交通道路安全管理的积极性,起到市民互相监督、“群防群治”的作用。
  “随手拍”、“减分券”并非首例  多地出台过类似政策
  鼓励市民以“随手拍”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此前我国许多地方交警部门实际上都出台过类似的政策。
  深圳交警改变传统“现金发放为主、充值话费和银行转账为辅”的奖金发放方式,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宝等互联网方式累计发放奖金370万元,仅2017年上半年就收到市民举报各类交通违法线索40余万条,发放奖金达230万,创历史新高。
  2016年,浙江台州交警也曾推出过“交通违法微信自助处理”的新措施。人们关注“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后,通过微信答题学习就能给驾照销分,驾驶员答对10题就能拿到一张“减分券”。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03年,广州警方就开展过“随手拍”活动。2004年3月,广州交警根据群众拍摄的交通违章照片,认定某车主有违章行为,对其处以100元罚款。随后车主以“行政违法行为证据须由执法机关获取”为由上诉,同年12月,广州市中院审理认为,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终审裁定车主胜诉。最终,广州警方不得不叫停“随手拍”。(法制网 王婧)(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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