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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成就和基本经验 国务院法制办

2017-08-16 18:38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远见卓识和责任担当,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吹响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局面。
    一、全面依法治国举措最有力、最集中的五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全面依法治国在各领域各环节深入推进,一系列重大举措有力展开,汇聚起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磅礴伟力,展现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气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作出重要决定。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央全会,在我国法治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治国理政重大方略,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标志着我们党对法治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推进都达到了新的高度。
    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统一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又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重要指导意义。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要坚持“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将其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鲜明展现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擘画和新蓝图。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既涵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法治建设的基本环节,又明确了每个环节的重点要求,形成了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对新形势下全面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五年来,我们党坚持用制度治党、管权、反腐、治吏,开创了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新纪元。
    二、全面依法治国成就最丰硕、最显著的五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全面依法治国在新的起点上创造了新的辉煌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了历史性大发展,赢得了国内外的大点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现新飞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法治实践为基础,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涵盖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性质方向、根本保障和总目标、总路径、总任务、总布局等各个方面,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向哪里走、跟谁走、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如何实现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一个主题集中、主线鲜明、内容丰富、内涵深邃的法治思想体系,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全面发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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