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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启航未成年人新征程

2017-08-14 18:5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黄冈8月14日电(通讯员 瞿晓敏 周鑫)“阿姨,以后我在大学里一定好好学习,谢谢阿姨给了我这个机会。”8月11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走访附条件不起诉的小林家,为小林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被武汉高校录取表达祝贺和期望。

 

  小林是一名高中学生,上学期间经常逃课。2017年3月,高三学生小林(17 岁)因一时贪玩入室盗窃价值200元的财物和小轿车钥匙一把,并将停放在被害人家门口的小轿车开走。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鉴于小林没有盗窃机动车辆的动机,案发后,机动车辆已归还失主并取得谅解,主观恶性不大,且小林有参加高考的意愿,该院对小林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但学校认为小林有严重违法行为,决定开除小林,该院多次跟学校沟通,表达小林的悔改意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最终学校同意保留小林学籍,可以回校参加高考。

 

  社会调查显示:小林原本成绩优异,父亲在外打工,小林沉迷网络游戏,听不进母亲的规劝。该院将小林送入观护学校进行教育,聘请老师专门辅导小林高考课程,院领导和未检检察官经常到观护学校看望了解小林生活学习情况,送上高考复习资料和营养品。经过多次倾心交谈、深入交流,原本性子倔强、无所顾忌、玩世不恭的小林,变得阳光开朗、懂得感恩、谦虚和气、勤奋刻苦,全身心备战高考。目前,小林已顺利被武汉某高校录取。

 

  在面对面的谈心交流中,小林接过该院赠送的笔记本,翻开笔记本,赫然写着“明事理、勇攀登,成功与实践成就梦想与希望”等励志的话语,这些一词一句无不体现出未检检察官对小林的良苦用心。小林表示今后一定认真学习,不接触、不沉迷于网络游戏,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在社会上做个有为好青年。(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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