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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检方依最新司解批捕一利用伪基站发诈骗信息嫌疑人

2017-08-10 18:4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讯(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王芳)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诈骗信息的嫌疑人被现场抓获,然而设备关机后数据自动清空且无法还原,证据没了如何定罪?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据最新司法解释,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将犯罪嫌疑人王小朋批准逮捕。 

 

  “工行信用卡提额中心提醒您,根据您近期的用卡情况,您可以申请提升固定额度5万元,详情请致电027-87633463(工商银行)。”今年6月12日,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服装批发城附近,正在小轿车内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上述诈骗信息的王小朋被民警抓了现行,用于作案的“伪基站”设备和三部手机被当场查扣。 

 

  王小朋交代,他经秦某介绍并受“老板”的指使,于6月9日驾车从河南长葛来到武汉,并用秦某提供的“伪基站”设备发送诈骗短信,每天报酬1000元。6月10日至11日两天时间,他已获取2000元报酬。 

 

  技术人员现场提取王小朋使用的“伪基站”数据时,却发现只能提取到最近一次开机后的数据,此前的历史数据已全部清空。经鉴定,这套设备属于第三代“伪基站”产品,一旦关机数据便自动清空且无法还原。 

 

  “以往,此类犯罪通常是以犯罪嫌疑人发送短信条数、造成公共秩序混乱严重程度等定罪量刑,但这显然不适用这起案件。好在我们有了新的法律依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两高”《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六)项规定,使用“伪基站”发送诈骗等违法犯罪信息,销毁发送数量等记录的,也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且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 

 

  “虽然王小朋的犯罪行为发生在新司法解释正式施行前,但属于司法解释实施后正在处理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适用新的司法解释认定。”办案检察官解释。(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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