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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原局长杨焕宁受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

2017-07-31 22:33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焕宁同志身为中央委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背离党性原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焕宁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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