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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警方去年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96起 涉案金额59.71亿

2017-07-12 15:35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法制网记者 邢东伟 法制网见习记者 翟小功  法制网通讯员 宋洪涛

  “经济犯罪都有哪些特征,我们在生活中该如何防范?”

  “近年来,经济犯罪不断呈现出形式多样、手段翻新、社会危害大、群众经济损失惨重的趋势,主要表现形式有传销、非法集资……”

  今天是第八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海南省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工商、税务、银监、食监、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在全省范围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记者今天从海南警方获悉,2016年全省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96起,立案731起,破案3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7人,涉案金额59.71亿余元,连续破获陈某妹等人非法经营案、“11.19”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

  3人开地下钱庄涉案达3亿

  2016年2月,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有一伙人在海口地区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经查,陈某妹、林某香、郑某等3人具有重大嫌疑。

  经过近9个月的缜密侦查,警方查明陈某妹伙同林某香、郑某等犯罪嫌疑人,通过熟人介绍或以在金融机构附近招揽客户等方式非法买卖外汇及从地下钱庄资金提现转移获利,涉案金额巨大,涉嫌非法经营罪。

  同年11月17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海口地区成功将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妹、林某香、郑某等3名团伙成员抓获。

  据介绍,该团伙主要以“低买高卖”的方式从中赚取差价获利,即当价格较低时买入外币,等到价格上涨时卖出,获取买卖差价。

  “在我国外汇管制严格,每人一年只能合法兑换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但往往有的人需求大,有需求就导致非法交易的出现,才会让不法分子有空可钻。犯罪嫌疑人知道这是非法行为,但长期以来一直在做非法经营,已经变成一种习惯,对犯罪行为早就不以为然。”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在被抓获的3名犯罪嫌疑人中,年近50岁的郑某已经从事非法买卖外汇20余年,且该团伙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平均都在40岁以上,年龄较大。

  据初步统计,陈某妹、林某香、郑某等3人长期在海口市非法从事买卖外汇和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涉案金额高达3亿元。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海南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切实维护全省金融管理秩序。加强与海南外汇管理局及金融机构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对典型案件进行宣传,让社会民众增强法律意识和对此类犯罪的防范意识。

  利用POS机非法套现1.2亿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在工作中发现了海南某公司资金交易异常这一情报线索。经对该公司经营、交易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发现其资金往来情况与其经营情况严重不符。

  经查,梁某童、钟某聪等人自2014年起,分别在海口、儋州等地注册几十家空壳商户,向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申领几十台POS机,采取虚构交易等方式,在海口、定安、昌江、儋州四地,非法从事为他人转移资金、套取现金、养卡等犯罪活动,涉及商户上百家、涉及养卡个人账户1000多个,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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