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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实施制度建设纳入依法行政考评

2017-07-04 14:34来源:司法部政府网浏览:手机版

  记者从云南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云南省法制办主任张宪伟介绍,目前,全省律师共担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1742家,省政府聘请了6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州(市)、县(区)级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覆盖面达100%。

 

  “但实践过程中,我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依然存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律顾问机构待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机制、措施有待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独特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出台,从制度层面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规范,在法律顾问的聘任与管理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必将有效促使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再上新台阶。”张宪伟说。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首次明确了政府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经费,并将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评的范围。同时还明确,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助理、法律顾问机构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时,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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