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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在第三次全国法院外事工作会议上强调 增强司法话语权和国际

2017-06-22 18:27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法制网讯 记者周斌 第三次全国法院外事工作会议6月6日在广西南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扎实做好法院外事工作,全面提升法院外事工作整体水平,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国际交流合作新局面,有力服务法院中心工作、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周强指出,中国法院全面开展国际司法交流,“朋友圈”越来越大,对外司法合作关系成为国家对外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边合作”“多边合作”步伐加快,中外司法关系整体格局基本成型,我国在国际司法舞台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法院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务实有效;中国法院“硬实力”日益增强,“软实力”明显提升,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更加彰显;“走出去请进来”效果明显,有力支持了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国际司法协助,不断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为推动全球治理贡献了中国司法智慧。

    周强强调,要大力推进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要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去理解和把握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的重要意义。要用好多边司法交流舞台,积极探索多边司法高层会议机制,大力开拓深化与国际组织特别是有关国际司法组织的交流合作。要大力开展双边司法交流,助力深化伙伴关系,为国家对外关系发展添砖加瓦,助力巩固睦邻友好格局。要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方向,推动建立健全“一带一路”纠纷解决机制,构筑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新格局。要加大对外司法援助力度,扩大援外法官培训的范围和规模,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司法机关的援助,并充分利用我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经验,实现成果共享、合作共赢。

    周强强调,要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增强在国际上的司法话语权和国际规则制定权。国际司法协助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参与国际治理的重要环节,直接服务国家开放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要努力提升审查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提高中国法院参与全球治理能力、规则制定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要积极参与有关司法协助的国际条约公约谈判和规则制定,不断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要进一步健全国际司法协助规范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案件管理水平,适当简化并不断完善审查流程,完善“中国标准”,形成“中国模式”。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严格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类涉外案件,切实维护司法主权和国家利益。(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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