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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巡回法庭制度

2017-06-11 18:20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法制网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蔡长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25日在京会见最高人民法院六个巡回法庭的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敢于担当、奋力进取,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巡回法庭制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

  今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将在这四个市挂牌成立。目前,四个巡回法庭的干部队伍已经选拔组建完成。在新设四个巡回法庭人员和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轮换人员即将赴各驻地履职之际,25日上午,孟建柱来到最高人民法院机关,亲切会见六个巡回法庭的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向大家致以亲切的慰问。在听取巡回法庭干部代表发言后,他说,同志们肩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即将奔赴新的工作岗位。希望大家振奋精神,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在新的岗位上履职尽责,努力开辟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新天地。

  孟建柱指出,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设立两年来,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现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的改革初衷和职能定位,勇于改革创新,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案件,妥善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者、试验田、排头兵的作用,成为展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成为最高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在国际上也产生了积极影响。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孟建柱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底线。一个时期以来,有的地方保护干扰了公正司法,少数案件裁判不公,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损害了法治尊严,必须通过改革的办法,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次增设后,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增加到6个,巡回法庭管辖的省区市扩大到26个。这是2016年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必将对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产生深远影响。要从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充分认识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重大意义,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做好巡回法庭各项工作,确保中央这项重大改革部署落实到位,实现预定目标。

  孟建柱指出,第一、第二巡回法庭成立两年来,一边审理案件,一边改革探索新的体制机制,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这次增设的四个巡回法庭要认真学习借鉴他们的改革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巡回法庭制度。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方向,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新型审判运行机制,确立法官主体地位,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庭长、副庭长审理案件,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要建立扁平化管理模式,完善综合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和职能作用,做到机构精简、人员精干、办事高效,让审判人员集中精力办案。要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建立法官与律师公开、透明的沟通机制,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实现良性互动,树立和维护巡回法庭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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