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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益明:只剩繁华成追忆

2014-11-12 12:42来源:法治周末浏览:手机版

邓学平

 

本网讯  周益明,曾经是中国最年轻的亿万富翁。他绝顶聪明、不拘一格,靠着在资本市场的系列运作迅速积累起惊人的财富,一度在香港和内地拥有两家上市公司。

他也是贿赂开道、造假成性、掏空国有资产的罪人。被判无期徒刑几乎剥夺了他任何东山再起的机会。他年轻的字典里只能装载着确定的失败。

 

最年轻的福布斯富豪

 

1974年,周益明出生在浙江省慈溪市的一个普通市民家庭。家乡浓厚的商业氛围使得周益明无心向学,早早地投身商场。虽然只在浙江省甬江财经学院勉强获得了大专学历,但周益明的商业头脑却是一点也不含糊。19岁那年,他带着仅有的两万块钱从家乡出发,在北京中关村租了一个柜台,售卖家乡生产的电子配件。

如同所有的创业者一样,成功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周益明在电子配件市场摸爬滚打数年后,选择了离开。1996年,周益明投资研制的防雾灯在一次政府招投标过程中意外中标,由此他获得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笔财富——1000万元。

周益明年轻气盛,雄心勃勃,做产品和实业并非他的兴趣所在。为了使这1000万元巨资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他于次年南下广东,结识了“资本大鳄”——三九药业董事长赵新先,学习资本运作的妙诀。

很快,周益明以10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三九电脑公司,将之更名为明伦光电公司,并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随后的几年里,周益明虽然积极运作,但并不显山露水。直到2002年,周益明先是控股中国四大名酱园之一的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接着又收购了香港主板上市公司联大集团并将其改名为明伦集团。此后,明伦集团更是马不停蹄地参股了深圳金融租赁公司。

一时间,周益明和他的明伦集团如同横空出世的黑马,给了世人一个大大的惊喜。公开的资料显示,年仅29岁的周益明拥有明伦集团90%的股权,账面财富高达24.3亿元。不出所料,“神秘”“低调”“超级资本玩家”等评论充斥各种财经媒体。同时,周益明的背景身份和资金来源也开始遭受市场的质疑。

但那时蜂拥而至的媒体关注,非但没有给周益明造成任何麻烦,反而为周益明进一步的系列资本运作提供了便利。2003年3月,明伦集团斥资3.8亿元收购了四川省遂宁市明星电力28%的国有股,一跃成为明星电力的第一大股东。短短两年时间,名不见经传的周益明同时拥有了两家上市公司,完成了堪称神奇的华丽转身。

2005年,年仅31岁的周益明以9.8亿元的身价荣登福布斯富豪榜第207位,成为深圳最年轻的上榜者。

 

并不高明的“空手套”

 

普通的家庭出身、并不显赫的实体经营业绩,周益明的巨额财富始终疑团丛丛。多年以后,明伦集团的资本收购内情被尽数还原,一个并不高明的空手套白狼、侵吞上市公司资产的故事逐渐展现在公众面前。

2002年,周益明斥资六千多万元收购的香港联大集团当时负债累累,连年亏损,收购后也未见盈利。可以说,周益明的第一笔收购属于赔本赚吆喝。2003年时,明伦集团还是一个净资产为负数的企业,他能取得明星电力28%的国有股控股权,完全是建立在一系列移花接木的欺诈手段上。

明星电力是四川省遂宁市380万人口水、电、气的主要供应商,在当地具有高度垄断和独占的市场地位。2002年8月,明星电力在国企改制浪潮中欲转让28.14%的国有股股权,估价3.8亿元。对于这块资产状况良好、市场需求无忧、投资回报丰厚的“肥肉”,众多商家都是垂涎欲滴、跃跃欲试。

周益明毫不犹豫地加入了对明星电力股权的争夺。他立即着手成立深圳市明伦集团与遂宁市政府进行接洽。虽然志在必得,但周益明当时现金吃紧,根本拿不出如此数额的巨资。不过,对于一个觊觎资本市场多年的玩家而言,缺少现金从来都不是问题和障碍。

为了完成收购,周益明先以10万元买来深圳一家皮包公司,然后用8000万元银行贷款进行反复倒账,虚增母公司及7个子公司的注册资金3亿元。2003年3月,周益明委托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将公司净资产“做”到10亿元以上。

在拿到公司资料的第2天,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没有进行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就迅速伪造出一份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年度资产审计报告。而当时明伦集团负债高达七千余万元,旗下核心企业明伦光电纳税额仅为3145元。

周益明仅仅支付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11万元的业务费就将自己包装成身价27亿元的亿万富翁。然而仅仅如此,并不能解决明伦集团的收购资金来源问题。周益明又将目光投向了银行。为了挤破证券市场泡沫、降低银行风险,当时政府严格禁止用银行贷款进行上市公司等权益性收购。然而,在别墅、汽车、美女等钱色的轮番攻击下,周益明钓到了两条他想要的大鱼。

在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郭某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行长韩某等人的帮助下,周益明巧妙设置了一个“过桥贷款”方案——银行以企业流动资金的名义给周益明放贷4.22亿元。最终,从未涉足水电、能源领域的明伦集团一举挫败实力强劲的娃哈哈、健力宝等众多民企,成为明星电力第一大股东。周益明也理所当然地坐上了董事长的宝座。

说起来,遂宁市政府并非完全没有做过调查。在股权转让前,政府曾组织考察团专赴深圳市考察明伦集团。周益明“急中生智”,把考察团带到别人的公司去参观,并把它们说成是自己的企业。也许让人难以相信,政府考察团的那次深圳之行竟然满意而归,并对明伦集团的实力“深信不疑”,以至于当地政府都没有到明伦集团所在地的工商税务部门进行查验。

也许连周益明自己都无法料到,如此粗糙的拼凑和表演竟能打动遂宁市政府的“芳心”。看来,并非时势造英雄,而是监管部门的无知和渎职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看似体型庞大、其实羸弱不堪的稻草“巨人”。

 

一朝沦为罪人

 

如果说借用银行贷款进行股权收购还只是违背金融监管政策,尚且看不出现实社会危害的话,那么接下来周益明通过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外拆借资金以及违规担保等手法,大肆掏空上市公司,巧立名目侵吞国有资产的做法则为自己挖下了一个永远都无法填补的大坑,并让自己无可挽回地跌入了坑底。

自从坐上明星电力董事长位置后,周益明便开始了疯狂“淘宝”。事后的调查发现,2003年6月至2005年11月,周益明通过指使明伦集团高管刘文中、史云及其派到明星电力公司任高管的赖学军、赵丽萍、王峰等人,将明星电力的资金以“对外投资”的名义,疯狂拆借、转入到明伦集团及周益明私人控制的十多家空壳公司,前后非法占有明星电力公司资金高达5.5亿元。

2005年11月2日,国务院批转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05年11月13日,周益明被遂宁市公安局从北京带回遂宁。2006年12月1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益明案进行公开判决。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周益明及其控制的明伦集团通过合同诈骗方式取得明星电力控制权和经营权,在此基础上鲸吞上市公司利益。除周益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外,明伦集团也被处以5000万元的罚金。2007年4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周益明的上诉,维持了原审判决。

周益明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第一例按照合同诈骗罪被判刑的资本玩家。在过去,司法机关对大股东违法犯罪几乎完全是按照不同罪行进行分类制裁,往往大事化小,以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相对较轻的罪名进行处理。而对周益明案件,司法机关将整个注册、收购、经营的过程视为一以贯之的整体,进行了一体性综合评价。周益明被判处重刑也许意在威慑那些觊觎上市公司资产的资本玩家,但资本市场监管乏力的现状显然并非是一起刑事案件可以改变的。

周益明的创富神话某种程度上更像是创富笑话。正因为规则徒有其文,监管虚有其表,周益明这样的玩家才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翻江倒海。仅仅不到3年的时间,明星电力就从一个总资产21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优质上市公司沦落到亏损3.5亿元、经营难以为继的境地。

这并非国企产权改革方向的错误,而是改革方案和执行过程屡屡遭遇所有者缺位和社会潜规则所致。行政、金融、中介、资本巨蠹相互利用,争相食利,其间利益之复杂交混实不足为外人所道。若无铁腕的治理和霹雳的改革,纵然一个周益明倒下了,又何愁身后没有其他的追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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