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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等发布公务员平时考核要求教育培训奖励惩戒要参考考核结果

2014-10-22 12:55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今日公布《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通知指出,平时考核的主要对象是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平时考核要切实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一般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一般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要科学设计考核指标,注重制定和使用量化指标,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的标准和权重。

    机关应根据公务员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逐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级分解,确定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

    公务员以日、周、月或阶段性工作为周期记录平时工作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

    考核对象的主管领导是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根据工作记实情况,按周、月、季或完成任务的工作周期对公务员进行评鉴,可采用分数、名次、等次、评语等形式确定平时考核结果。

    主管领导应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公务员及时反馈考核结果。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平时考核情况。

    通知明确,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中产生。对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主管领导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机关应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平时考核结果,优化工作部署和人员配置,安排相应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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