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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现虚假诉讼“调解”房产过户 中介律师法官相勾结

2014-10-10 21:15来源:人民网浏览:手机版
 

房产虚假过户利益链条。制图 张婷

  人民网深圳频道10月10日电(张婷 通讯员 汪林丰)

  本网讯  近日,深圳检察机关查办房产过户类案件时,发现了采用虚假诉讼手段来谋求房产非法过户及其背后的惊人黑色利益链条。这根链条上,除了拴着有非法需求的委托人,还有房产中介、产权登记人员,律师、法官也勾结其中。

  记者获悉,今年4月,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任某、李某,房产中介人员周某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9月,律师于某也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近日深圳市检察院已对于某决定逮捕。而案中涉及的梅州市平远县法院两名工作人员,也已被当地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制造虚假诉讼“调解”房产过户

  2012年7月,房产中介人员周某找到在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的任某,让其帮忙将一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厂房从股份公司名下过户到尤某个人的名下。

  根据相关规定,该厂房的过户应当通过挂牌拍卖或者法院诉讼执行拍卖的方式实现,但通过正常途径无法确保该厂房能够过户到尤某名下,所以周某找到任某,让其想想办法利用虚假诉讼以“调解”的方式达到强制过户的目的。

  不久,周某让任某如法炮制,将另一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厂房从股份公司名下过户到吴姓四兄弟名下。

  为实现这两单房产的顺利过户,任某找到律师于某。于某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提供了如下“服务”:拿到买卖双方的相关资料后,于某草拟了一整套虚假的借款合同和虚假的起诉状等,交由任某和周某拿去给双方当事人签字。

  随后,于某将一整套虚假资料直接发给平远法院的法官,平远法院的法官在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均未到场的情况下,直接做好了《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一整套法律文书,然后带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龙岗登记科,而律师于某、产权登记人员任某、房产中介周某、及双方当事人等都已约好在现场等候。律师于某现场将相关文书提供给双方当事人签名,给法官支付了相关的“诉讼费”,然后将办理过户的相关资料直接递交进了龙岗登记科。

  事实上,龙岗登记科工作人员李某早已收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的任某的电话,让其利用职权协助办理虚假诉讼过户。李某在明知这两单过户房产涉及虚假诉讼的前提下,仍滥用职权办理了过户手续。

  黑色利益链上层层分割蛋糕

  这两单通过虚假诉讼实现的房产过户,周某及其老板钟某向委托人尤某及吴姓四兄弟共索取了260万元,产权登记人员任某从周某处获得150万元好处费后,汇给了律师于某百万余元,再付了一些辛苦费给龙岗登记科工作人员李某,剩下的数十万元即纳入囊中。而律师于某收到这笔钱,再和法官“勾兑”。

  据悉,仅这两单通过虚假诉讼进行的房产过户,经税务部门核算,给国家造成的税收损失,至少高达人民币540余万元。

  “当事人双方通过虚假诉讼达到房产过户的非法目的,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损失,破坏了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还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一位办案检察官对此表示,“这类违法犯罪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依法查处,对黑色利益链条上那些滥用公权力、收受好处费的房地产权登记人员、司法人员等,更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对于虚假诉讼中所谓的“原被告”双方,目前并无有效的法律追究他们这种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但当事方法律上不诚信的行为,应记录进入其个人的诚信系统,才能形成一定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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