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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资金挪用问题两审两犯

2014-07-19 13:01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今天审计署发布《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2013公告),披露了2013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这是审计署第二次对此内容进行审计。2013年8月9日,审计署曾发布《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2012公告),披露的是2012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情况。

    对比两次审计结果,不难发现第一次审计时发现的问题,如保障住房资金挪用问题、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问题、违规使用土地问题等在第二次审计时又再次出现。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问题比第一次审计时发现的问题更加严重,如2013年公告透露,审计发现有237个单位挪用安居工程建设使用资金,虽然挪用资金的单位数量在减少,但是挪用的资金量却比2012公告的数量增加了20.3亿元。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主要负责人对问题出现的原因也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主要原因是制度机制不完善、管理不到位。这位负责人说,对严重违纪违规和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移送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处理。

    273个单位挪用近80亿元

    据审计署介绍,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2013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以下简称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在做出“总体情况较好”结论的同时,审计也发现其中的问题。

    2013公告透露,237个项目或单位挪用安居工程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专项资金78.29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开发、还贷出借、投资经营、弥补工作经费等非安居工程支出。

    审计署公开了其中16家单位挪用用途及整改情况。其中,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将垦区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发放工资;南充市顺庆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五里店项目部将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214.19万元,用于发放补助、招待费等支出;新乡市封丘县房地产管理所将廉租住房租金228.76万元用于发放人员工资、补贴,购置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等; 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的企业债券资金19.21亿元,用于支付土地整治费用、增加集团注册资本金等支出; 烟台市宏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安居工程项目贷款6亿元对外出借,截至2013年底尚有3.5亿元未收回;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将专项用于林业棚户区改造的企业债券资金4.34亿元,用于机场、公路等其他项目建设支出……此外,还有用于修建铁路的,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可调是五花八门。

    事实上,挪用问题在2012年的审计中已经被查出,审计署也就此提出过审计建议,但是,在2013年审计中这些问题重复出现。而且挪用的数额比2012年还要多。据2012公告透露,2012年保障房审计中发现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而2013年保障房审计中发现的挪用项目或单位虽然比2012年减少了123个,但是,挪用金额数量却增加了20.3亿元。

    2013年保障房审计中还发现38个单位和部分个人通过虚报资料、重复申报等方式,套取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

    两次均查出违规分配住房违规占地问题

    2013公告表示,审计发现5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不规范,违规分配安置住房933套、发放改造安置资金1291.84万元;一些地区由于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纠错清退等基础工作薄弱,有4.75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售)1.93万套、住房货币补贴5035.99万元; 2.65万套保障性住房被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销售,或被用于经营、办公、转借、出租、拆迁周转等其他用途; 72个项目或单位存在未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违规获取或处置安居工程用地的问题,共涉及土地2033.34亩。

    对于这些问题,审计署分别公开了一些典型案例。如,大兴安岭地区部分保障对象个人申报材料不实,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812户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银川市部分保障对象个人申报材料不实,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798户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其中:373户领取货币补贴93.04万元,412户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412套,7户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7套,6户购买了限价商品住房6套;河南省辉县市常村镇常东、常北、逢春、固春、凝春社区和冀屯镇冀祥社区、百泉镇金河社区、孟庄镇夏峰社区8个公租房建设项目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违法占用耕地24.26万平方米……。

    违规分配保障房、违规占地在2012年审计中已经查出,2012公告说,审计查出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领取租赁补贴等;同时还查出有违规销售问题。

    记者注意到,2013公告中披露的违规用地项目远远大于2012年。2012公告中透露的违规用地项目有45个,而2013年则上升了72个。

    保障房制度机制不完善管理不到位

    就此次保障房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透露,目前,一些项目和单位已经启动整改,至2014年5月底,有关地方和单位已追回被骗取、挪用资金41.67亿元,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2.9万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1712.81万元,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65万套,补办了22个项目482亩用地批准等手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724项。

    对于问题的原因,审计署社会保障司这位负责人也进行了分析,他认为,除个别单位法纪意识不强、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外,还有制度机制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因素,“主要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仍处于初步建立和探索完善阶段,住房保障制度尚不完善,资金筹集使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审批、纠错清退、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基础工作薄弱。”这位负责人说,同时,有些问题随着形势环境的发展变化而呈现出新的特点。

    他表示,随着国家出台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渠道不断拓宽,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社会融资在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管理分散,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对专项资金使用去向的跟踪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专项资金筹集后被挪作他用。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出台政策采取增加财政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持、扩大债券融资等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但个别单位和个人编造虚假资料申请资金,或借拆迁安置之机谋取利益,加之相关部门审批上存在疏漏,政策执行不够严格,致使资金被套取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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