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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集中火力”惩贪腐

2014-06-12 12:25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6月6日,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尘埃落定。至此,该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执纪监督部门达到14个,占其内设机构总数的63.6%;执纪监督人员编制数为129个,占机关总编制的57.8%。

这两个比例,略高于全国63.3%和57.6%的平均水平。截至5月18日,全国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均获中央纪委批复。目前,北京、内蒙古、江苏、河北等10个省(区、市)纪委都已调整到位并开始运转。

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是纪检监察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启动内设机构改革,既是适应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必要举措,更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基础。

上行下效,确保步调一致

3月18日,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情况的通报》。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第二次内设机构调整。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结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深化机构改革。

在两轮调整中,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整合了多个部门,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1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组建组织部和宣传部,在内设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配置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

中央纪委大刀阔斧的系列举措,加快了省级纪委自我改革的步伐。

各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不少地方党委进行了专题研究。江西省委专门印发文件对“三转”提出要求,广东省委书记专题听取汇报并作出明确批示。

各省(区、市)纪委加强对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宣传。河北省纪委领导与部门负责同志逐一谈话,并召开全机关干部大会,更新观念,转轨定向。江苏省纪委召开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分管领导找部门负责人谈话,参加各部门的干部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四川省纪委召开机关中层干部集体谈话会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视频会,统一思想认识。

以中央纪委模式为标杆,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通过盘活存量,优化和整合机构,同时规范内设机构的职责表述,统一案件监督管理、巡视等机构的名称……2个月内,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正式调整方案全部上报。

“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照中央纪委的机构设置进行内设机构调整,可以提高上下机构的对应程度,有利于提高纵向执行力,确保纪检监察系统政令畅通、步调一致。”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肯定了这一举措的积极意义。

他同时指出,在追求整齐划一的同时,还要保持一定的创新空间。“腐败现象具有一定的地区性差异,各省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需要,在组织机构方面进行适度微调。”

厘清职责,不该管的还回去

“面上的检查多,发现问题少;开会部署多,贯彻落实少。”北京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效能处处长乔书征这样概括以前的工作状态,“每年仅政府部门的会就有七八十场,还要参加名目繁多的检查,哪还有精力对违规违纪线索深挖细查。”

乔书征所在的北京市纪委,是此次第一个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的省级纪检监察机关。

这种“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的现象绝非个例。究其根源,是责任不清所导致的职能错位。

工作机构是履行职能的载体,职能是设立机构的依据。因此,明确职能定位、厘清职责范围,成为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一大突出任务。

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江西省纪委撤销了“发展环境监督室”,云南省纪委撤销了“问责办公室”、“改善投资环境投诉办公室”。
    清晰界定内设机构职责权限,既考虑相互监督制约,又避免职能交叉。四川省纪委撤销了“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山西省纪委撤销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室”,浙江、重庆等多地纪委撤销了“派驻机构管理室”。

与此同时,各省(区、市)纪委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全国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总数由4619个精简到509个。

“纪检监察机关的战线收窄了,但打出去的拳头更有力、效率更高。”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江里程接受采访时说。

乔书征对此感受颇深:“现在终于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了,不仅能组织力量对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深查背后的腐败案件,还能主动出击,这个‘五一’小长假,我们就开展了专项明察暗访。”

聚焦主业,该管的要管好

从31份调整方案来看,最大的共同点是增设纪检监察室。机构调整后,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中纪检监察室多数为7至8个,河南省纪委最多,达到了11个。

这些纪检监察室也不再是以往人们所理解的单纯办案的“案件室”,而是对所联系的单位和地区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此外,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等其他执纪监督部门人员力量亦有所增强。根据方案,此轮调整到位后,全国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中执纪监督人员占总编制比例平均达到57.6%,河南省纪委近70%。

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

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是什么?答案不言自明,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监督、执纪、问责。以聚焦主业主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内设机构改革正当其时。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机构改革,各省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增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以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防“灯下黑”。此举被专家誉为“党内监督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谁来监督监督者,历来是人们高度关注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成立是一个有力回应,更令人们看到纪检监察机关惩腐肃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反腐没有禁区。

“4月18日,北京市纪委干部监督室成立的消息公布,当天下午我们就收到了举报信,可见社会关注度之高。”北京市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耿新深感责任重大,他坦言,作为一个新成立的部门,工作方式方法没有前路可循,将在实践中探索。

“一方面强化办案力量,有利于通过查办更多大案要案来遏制当前腐败高发蔓延的态势;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以确保‘打铁还需自身硬’。”程文浩认为,内设机构调整的两大趋势,为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供了坚实的力量保障。

“内设机构改革,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升自我的一个重要契机、推动工作的一次重要机遇。”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说,“但它只是一个开始,其最终效果要体现在‘三转’上,以机构改革强化主业主责,推进工作方式方法与时俱进,促进作风转变,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杨诗琪)

短评:

以新举措创造新业绩

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按照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各省(区、市)纪委立即启动内设机构改革,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次改革,至少有两个显著特点:善删繁枝显主干,把不该管的职责还回去,强化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的力量,有利于监督、执纪、问责的提质增速;增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既是反腐意志、决心、态度的鲜明宣示,更是进一步集智聚力、提升反腐战斗力的重要举措。

如果说科学的机构设置是坚实的刀把,那么具有过硬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就是闪光的刀锋。惟有两者紧密结合,才能锻造出反腐“利剑”。这既是纪检监察机关敢于担当的政治责任,也是人民群众的深切期待,还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无悔一腔血,有志惩腐恶。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此为契机,以新要求塑造新形象,以新理念引领新行动,以新举措创造新业绩。可以肯定,随着纪检监察内设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必将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从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拓新境界!(周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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