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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增强扶贫针对性有效性至关重要

2014-06-10 13:17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范恒山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农村扶贫开发问题时表示,中央大幅提高了扶贫标准。我们从2010年的1274元提高到2300元。第二,组织开展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攻坚,这和区域战略密切相连,我们把全国划分为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对11个片区分别制定了扶贫攻坚的规划。

[记者]范秘书长请介绍一下我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措施和到目前为止的成效,和下一步的政策取向情况。

[范恒山]我刚才谈到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无论是以前还是改革开放以后都放在重要的位置。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采取了不少的政策措施来解决我国存在的贫困问题。特别是近些年,我们扶贫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2011年中央印发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明确了扶贫工作的目标、重点,并围绕《纲要》明确的任务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第一,大幅提高了扶贫标准。我们从2010年的1274元提高到2300元。第二,组织开展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攻坚,这和区域战略密切相连,我们把全国划分为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对11个片区分别制定了扶贫攻坚的规划。扶贫攻坚是同整个区域的脱贫有机结合的,它既是扶贫攻坚的规划,也是区域发展规划。

除此之外,我们还结合包括老区、原中央苏区等等这些目前看来欠发达地区的实际,又专门制定了相关的促进发展的文件或者规划。比如说目前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赣粤闽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现在还在制定包括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有关规划,加大推动这些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工作力度,来促进这些地方加快发展。

第三,研究出台了多项针对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比如出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定向招生计划,为贫困地区制定了特殊的投资、金融和土地政策,编制实施了交通、水利、农业等行业的扶贫规划。

第四,进一步做好专项扶贫工作,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扶贫专项投资的力度,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了异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等专项扶贫工程。特别要跟大家介绍一下“异地扶贫搬迁”工作,这项工作是发改委负责的工作,我原来就做这项工作,就是把一些生产生活条件比较差、不适宜人类居住、又没有产业发展空间的村子里的人迁移出来,给他们找到合适的地方进一步发展。这些年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且包括宁夏、贵州、甘肃、重庆等等这些重点地区我们加大工作力度,解决了很多这样的贫困人口的进一步发展问题。通过异地搬迁最后使他们实现了脱贫致富,效果非常好,所以我们对这一类专项扶贫工作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根据新的形势,我们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针对扶贫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又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在此基础上国家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时期的扶贫攻坚的工作。我们确定了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的创新这样一些工作目标。确定了集中力量开展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等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使扶贫的整体攻坚同它的精准扶贫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政策落地、措施落地,就能够尽快地产生实际效果。目前看来效果非常明显。

下一步要根据纲要的要求,根据新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一是加快创新扶贫开发的工作机制。二是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找准问题,还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三是全力组织实施好片区规划,这些规划的实施对于提高贫困地区工作的力度,增强针对性、有效性至关重要,而且是从根本上解决扶贫问题的重大举措,所以我们要贯彻好、落实好。最后,要进一步完善扶贫政策体系、健全管理体制,把钱用好、把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扶贫开发工作不断地迈向新台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贫困人口不断减少,最终消灭贫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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