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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商品房合同范本亮相

2014-05-27 12:00来源:城市信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明确出卖人的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细化业主对建筑物专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在预售合同中新增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条款、增加买受人信息保护条款、出卖人“一房多卖”要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者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5月25日,记者了解到,日前,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发布,新版合同更加注重买房人权益的保障,为避免纠纷,还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如小区内车位、车库 、会所等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标准等问题,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岛城工商部门暂未接到相关通知。

  据了解,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近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这是在2000年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修订而成,分为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文本。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发布,对于青岛房地产市场将会产生什么影响,目前,青岛相关部门有没有接到相关通知,青岛购房人什么时候才能用上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呢?

  对此,记者5月25日采访到市工商局,该部门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经核实后向记者介绍说,目前,暂时还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具体的执行时间也不确定。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目前,青岛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是有相关的范本的,但是范本只是为了引导平等主体之间签订公平公正合理透明的买卖合同,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对于买卖双方签定的不公平的霸王条款是可以通过司法部门进行认定的,判定合同是否合法,进而维护双方的权益。”

  据介绍,工商部门制定的合同范本并不局限于商品房的买卖,“对于一些大宗商品比方说婚庆、机动车等,我们在近期也出台了一些合同范本,用于指导市场主体规范交易。”市工商局负责新闻宣传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对于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发布后,青岛房地产市场影响的问题。市工商局负责新闻宣传的工作人员介绍说,青岛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是比较活跃的,但是无论什么合同都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新出现的问题,规范双方交易。 文/图 记者 郭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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