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高层动态 >

张春贤:把防止暴力恐怖案件发生作为考核干部第一责任

2014-05-22 12:28来源:天山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中心组5月21日下午就《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好《条例》,真正按《条例》办事,让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干部得到重用。

1月14日,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张春贤说,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是新时期干部工作理论认识、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最新成果,是党的干部理论的重大升华、重要总结和重点突破。《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纲,是培养选拔干部的基本遵循,是抵御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学习贯彻《条例》也是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题中应有之义。实现新疆长治久安必须紧紧依靠人才保障和组织干部保障,要学习贯彻好《条例》,在深入理解的基础上,逐条加以落实,严格按照条例办事。

张春贤指出,要以《条例》为准绳统一思想行动,不折不扣抓好贯彻执行。要进一步抓好集中培训和轮训,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课程,让各级干部都了解,监督贯彻执行。

张春贤强调,要改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都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把《条例》贯彻落实到每一次、每一名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切实把政治坚强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第一标准,把坚定不移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作斗争作为第一要求,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防止暴力恐怖案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发扬民主,改进考察方式方法,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从严掌握破格提拔,从严选拔干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省级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党委常委都必须自觉遵守、率先垂范,坚决支持组织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工作,为各级干部作出表率。要紧密联系新疆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组织部门要严密考察程序,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把好第一关。

张春贤要求,要用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贯彻执行。对照《条例》规定,着力检查选拔任用干部导向是否端正、程序是否合规、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组织部门和纪委要切实把防范的篱笆扎紧。要以《条例》为基本依据,紧密结合新疆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同时,要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良好环境。

会上,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韩勇从《条例》修订情况、学习理解《条例》应当把握的重点内容、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条例》的情况等方面谈了认识和体会。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马学军领读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努尔·白克力、雪克来提·扎克尔、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刘雷、黄卫、宋爱荣、朱海仑、白志杰、尔肯江·吐拉洪、熊选国、哈尼巴提·沙布开、李学军和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冯瑾报道)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