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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调查晋济高速"3·1"事故:8人涉渎职犯罪被立案

2014-04-11 12:15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记者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在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中,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对8人立案侦查。

“3·1”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事故调查,严查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及时派员赶赴事故发生地,与山西省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事故调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后,最高检和山西、河南的检察机关迅速组成专案组,围绕事故发生之前道路安全运营管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两个环节进行调查,使案件及时得到突破。

专案组通过调查,已依法对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副局长杜涛一、货运科原科长张捷,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原大队长陈利钧、八大队原民警郝帅华,晋城高速公路信息监控中心值班班长段珊珊等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对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管理科原科长岳劲涛、货运管理科原工作人员肖维,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对河南省正拓罐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苏保钢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并对以上8人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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