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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没钱请同学吃饭 持斧头入户抢劫获刑

2014-01-08 19:37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中国网16日讯(记者胡永平  通讯员徐悦)因晚上要请同学吃饭缺钱,大白天去盗窃,不料在行窃中被家主发现,竟用随身携带斧头将人砍伤。经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提起公诉,16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查,张某,19954月生,高中二年级学生,沭阳县人。2013年暑假张某的父母因都在外务工,张某便随其奶奶一起生活。暑期结束后,张某的奶奶于824日早上将其送上返校的校车。张某因与其同学约好晚上要请其吃饭,身上又没有什么钱,便萌生去偷盗的念头。后张某在中途下车,回到其奶奶家中,找了一把斧头,带在身上便去盗窃。8时许,张某持斧头到沭阳县某镇徐某家,见徐某家中无人,用随身携带的斧头将锁砸开,后进入徐某家卧室翻箱盗窃时,被回家的徐某发现,徐某便大声高喊,张某怕被徐某的叫喊声引来邻居,随即用携带的斧头砸向徐某的头面部,将徐某砸倒在地后逃离现场。后张某在逃跑过程中被闻讯赶来村民当场抓获而案发。经鉴定,徐某头部及右眼部的损伤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张某在入户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张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原因而未能得逞,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抢劫犯罪事实,依法对该罪予以从轻处罚。综上,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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