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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法院司法廉洁教育获人大好评 

2014-01-01 18:50来源: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司法廉洁是司法人员的底线,而司法能力则是我们履职、干事业的基础。司法廉洁和司法能力犹如神兽的两角,缺一不可。要使法治深入人心,必须通过法官的努力,通过案件公平正义的审理来彰显法律的地位和尊严,可见法官的信念、理念、价值观显得至关重要。   
    岑溪法院扎实推进“七个一”廉洁教育及“六个一律”的学习。围绕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廉洁意识、司法理念、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七个一”廉政教育活动,努力促进实干、廉洁、节俭风气的养成。要求全院干警必须牢记区高院下发的“六个一律”的规定,将其设定为审判执行工作的一条红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确保司法行为的廉洁、公正。
    廉洁自律和司法能力培养方面领导垂范。岑溪法院规定了院领导全年亲自主办案件不能少于2件,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不少于2件,每季度深入基层调研不能少于1次,所有警车包括院领导的车辆晚上全部停放在法院院子,通过领导的示范作用促进司法作风转变。
    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及考核工作。结合中院组织开展的法律法规学习考核工作深入推进法律知识的学习、业务能力的培养,不断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在2013年全面推进了中层领导讲坛、优秀案件报告会、庭务学习会、疑难案件讨论日、人民法庭指导日等这些活动的落实,同时,规定凡是参加上级法院培训的同志,学习回来后要安排在一定范围进行传达,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并获得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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