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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新区法院揭牌成立服务“一国两制”新模式

2013-12-29 12:20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图为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右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左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龚家立(左一),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广泉(右一)共同为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揭牌。

  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今天正式揭牌成立。按照国务院《横琴开发总体规划》的要求,横琴新区法院将服务于横琴新区作为“一国两制”下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目标,实现“法治先行”,为横琴新区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据悉,横琴新区法院的设置历经了8个月的调研论证,一改传统法院的设置方式,确立了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行政管理机构简化等全新架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珠海横琴调研时对横琴法院的设置架构作出高度评价,批示:“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的综合改革构想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的重要措施。这一改革探索坚持党的领导,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司法运行客观规律,不仅对广东、珠海,而且对全国法院改革都具有示范意义。”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横琴新区法院取消了传统法院的设置模式,不设立各类审判庭,取消案件审批制;不设立上下对接的管理部门,部门设置从传统的10多个常设部门减少为“三办一局一队”,即审判管理、人事监察、司法政务三个办公室,一个执行局,一个法警队。明确了法官的主体地位,与审判相关的业务、事务工作由法官会议决定。所谓法官会议是由全体法官组成的法官自我管理、民主决策的组织,负责研究确定法官工作量的分配、各法官承办案件的类型、各专业合议庭的设置等重大审判事务。传统的庭长审判管理职责主要由法官会议及审判管理办公室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主要由院长、人事监察办公室及司法政务办公室履行。

  据介绍,横琴新区法院只有8名法官。8名法官是按照横琴新区法院未来每年2000-2500的收案量、每位法官年均办案250件以及保障审判质量、法官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的.非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法官不得随意增减,只有法官员额空缺时,才能补入。

  横琴新区法院法官的入职门槛很高,除了满足《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须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拟从本市法院系统、政法部门及全社会公开选任,接受社会监督,法官待遇也将相应提高。

  横琴新区法院工作人员实施分类管理,按照审判辅助人员“专而足”的原则,给8名法官分别配备了3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即1+3+1模式,法官致力于审判业务,辅助人员则承担事务性工作,将法官从繁重的审判辅助业务中解放出来。其它人员则按照工作性质分属司法行政人员、法警等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龚家立,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广泉共同为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揭牌。珠海市委常委、横琴新区党委书记刘佳,珠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焦兰生及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等参加了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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