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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促进景区保护

2013-12-08 18:30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本报讯(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孟红梅 刘红云)景区内的道路既是公路,又是旅游通道,因为落石、塌方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怎么界定?由景区、交通、公安哪个部门管?此类问题往往很难厘清。然而在河南云台山风景区,随着12月1日《云台山景区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这些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一部法规的出台,一般需要两年左右,而云台山只用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检察机关的支持功不可没。”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韩跃平深有感触地说。据介绍,该《条例》共5章43条,其中有11条内容全部或部分采纳了河南省检察院联合焦作市检察院对云台山风景区管理进行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后发出的检察建议。

  预防调查找准问题

  以山称奇、以水叫绝的云台山,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境内,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世界地质公园,是河南省唯一一个集六个国家级于一体的风景名胜区。

  “但是与全国知名旅游企业和景区相比,我们还是看到了差距,也找到了云台山在转型升级阶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景区各项规章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的不足,让韩跃平意识到了为云台山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与此同时,云台山景区管理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引起了河南省检察机关的注意。针对景区门票收入管理以及景区内的餐饮、运输、广告等经营活动审批程序和旅游执法罚款、景区重点工程建设招标程序等存在的漏洞和职务犯罪隐患,河南省检察院根据高检院“各省级院选择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促进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将云台山景区选定为代表性单位,进行预防调查。

  从今年4月1日起,河南省检察院联合焦作市检察院通过调取相关资料、查阅执法档案、梳理规章制度等方式,对云台山景区管理进行了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发现该景区管理中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容易诱发职务犯罪。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因素,既有制约机制不到位,也有管理体制不完善、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

  检察建议对症下药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河南省检察院向云台山所在地修武县人民政府及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在起草《条例》草案时,进一步明确对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依法完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和制度。同时,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旅游执法程序,建立完善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

  该建议引起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秦玉海的重视,并作出批示给予肯定。6月20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座谈会,讨论将检察建议的内容充实到《条例》草案中。经充分论证、审议,《条例》表决通过,并于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保护条例明确职责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云台山景区内,有两个小型水库、一个中型水库。由于水库和景区的旅游有一定联系,所以水利、国土部门就把水库管理的责任推给云台山,出了问题就找景区。《条例》出台后,有关部门的职责被明确划分,景区再也不用为水库的泄洪量、蓄水量承担不应负的责任了。

  据介绍,现在景区正在按照《条例》规定,罗列出涉及云台山的各个部门的相关职责,把《条例》进行分解。到2014年初,在修武县政府牵头签署的目标责任书中,各部门会看到这样一条:必须保证完成《条例》赋予的职责,出了问题,相关部门领导按照失职渎职进行处理。

  《条例》出台后,其他旅游景区纷纷到云台山取经,学习云台山景区的管理制度。“有了《条例》的保障,云台山的保护和管理必将更加规范,人气也会越来越旺!”韩跃平对前景充满了信心。

  (原标题:预防推动立法 建议完善条例 河南省检察机关发挥职能加速《云台山景区保护条例》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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