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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8名公务人员骗领国家补偿1.82亿

2013-11-01 12:13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原标题:行贿8名公务人员骗领国家补偿1.82亿元 三亚海棠湾系列腐败案行贿手法揭秘

海南省三亚海棠湾面朝南海、背靠三亚,是天然的水产养殖场。随着海鲜价格上涨,当地农民以及一些养殖公司纷纷建起了鱼、虾、鲍鱼等养殖场。2007年5月前,当海棠湾被定位为“国家海岸”国际休闲度假区重点开发的消息传出后,一些为骗取巨额补偿的公司和个人,便违规抢建各类养殖场。一时间,这里的养殖场遍地开花、星罗棋布。

2010年年初,海棠湾大开发进入高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相继展开。因难以辨别固有与抢建养殖场的真伪,三亚市有关部门派出专家组,专门负责对被征用的海棠湾养殖场池塘中养殖生物进行现场勘查、评定和出具补偿意见。

为了在三亚多领征地补偿款,海口精金水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明行贿包括评估专家、征地拆迁工作组长、财务核算中心主任和征地档案室组长在内的8名国家工作人员共计500万元,领取国家征地补偿1.82亿元。

2012年年底后,邢增栋等8名国家工作人员相继被判处无期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行贿人陈明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陈明因行贿罪获刑10年。

《法制日报》记者走访多个部门,了解到陈明行贿8名国家工作人员最终将自己送至牢狱的全过程。

“赏罚分明”

按作用大小给公务人员行贿

海口精金水产有限公司系港澳台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芶寿生(另案处理)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明任该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工作。2010年2月,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决定征收海棠湾镇环湖路范围内养殖基地,其中包含精金水产公司的养殖基地。

在汇报了相关征收补偿政策后,陈明告诉芶寿生要想得到更多补偿款,必须给相关官员“送钱”。芶寿生表示同意,并决定由陈明负责疏通三亚市以及海棠湾镇有关部门的“关系”,统一负责养殖基地征地补偿事宜。

2010年3月,海棠湾镇有关部门派出征地拆迁工作组第十八小组对精金水产公司养殖基地进行现场清点、丈量、登记。

为了多拿补偿款,陈明多次找到第十八小组组长黄某彪(另案处理)、登记员魏某锋(另案处理)“做工作”,要求二人提供帮助,并承诺事成之后给二人好处费。

随后,第十八小组在对精金水产公司养殖基地开始进行现场清点、丈量、登记时,按照陈明的要求在《征地拆迁丈量清点登记本》上将精金水产公司养殖基地养殖池的水体深度登记为1.95米;在未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的情况下,将养殖基地不足100株的青苗虚报为10738株,并将陈明虚报的机器设备价值数据登记到《征地拆迁丈量清点登记本》上。

2010年9月8日,精金水产公司对补偿标准提出异议。同年11月4日,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邢曾栋、林吉泉、陈强等组成专家组对精金水产公司补偿争议问题召开论证会,进行第二次评估。

为了提高养殖池的补偿标准,陈明以向专家组成员邢曾栋、林吉泉、陈强许诺给感谢费的方式,请求邢曾栋等人将养殖池的补偿标准从“老虎斑池塘育苗补偿标准”(每亩19400元)提高到按“石斑鱼水泥地育苗补偿标准”的80%补偿,并在养殖基地里无亲鱼的情况下,虚报亲鱼3500条。此后,海棠湾镇有关部门采纳了专家组邢曾栋等人的修正意见。

2010年12月29日、2011年1月26日,海棠湾镇政府按照精金水产公司出具的委托函,通过中国银行三亚新居支行银行账户分别将8207万余元、1亿元人民币补偿款拨付至芶寿生的账户里。

2011年1月26日,芶寿生将共计1835万元款项转给陈明名下账户,作为陈明向相关政府官员行贿的费用及陈明的个人报酬。

1835万元到账后,陈明先将1335万元存入自己账户,后将剩余的500万元作为先前许诺的给8名国家工作人员的好处费。依据所起作用大小和官职高低远近,陈明在2011年春节前后分别向三亚水产养殖评估专家组、征地拆迁工作组、财务核算中心主任和征地档案室组长行贿13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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