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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500个检察微博发布权威声音畅通民意

2013-10-14 11:32来源: 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提升新媒体时代政法宣传能力·经验

    法制网记者 赵阳

    无论身在何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处网络工作室副主任袁明总是习惯性地拿起手机,刷一刷新页面,不断"织围脖",回答博友们的提问。

    “提袁明可能没有多少人认识,可要提‘检察官阿明’那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袁明的同事们打趣道。据介绍,袁明“经营”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已经拥有100多万粉丝。

    与湖北省检察院一样,为积极应对新媒体迅猛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挑战,越来越多的检察机关通过开设检察微博加强与网友互动交流,宣传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效,提供便民服务,推进阳光检务。

    搭建与群众沟通平台

    2011年2月11日,湖北省检察院在腾讯、新浪等网站开通“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微博。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检察院开通微博。微博一开通就受到广大网友热捧,短短3天网友转发、评论1200余次,粉丝4万余名。

    “要善于运用微博等新兴媒体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正确引导网络热点事件,更加便利、快捷地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袁明的一番话说出了湖北省检察院开通微博的原因所在。

    一个个建议、一个个举报、一个个咨询求助的微博不断@湖北省检察院。微话题"敲"开网友心扉。

    “微博是一个宣传、咨询、服务、沟通的平台,我们利用微博这种全新的互动形式为群众提供及时的服务,这么好的平台,当然要好好利用。”袁明说。

    “有呼必应,有问必答”,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宁夏检察”的工作宗旨。"宁夏检察"新浪和腾讯微博正式上线运行至今,已累计发布微博7000余条,信息被转发、抄送7.7万余条,粉丝数合计超过100万。

    据介绍,“宁夏检察”微博集网络问政、检察宣传、法律咨询为一体,开设有"检察故事"、"检察提示"、"以案说法"、"反腐倡廉"等20余个栏目,平均每天更新10条左右信息,并通过私信等平台与网友实时互动。

    微博推进“阳光检务”

    事实上,许多检察机关把开通官方微博作为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

    “‘浙江检察’新浪微博发布厅是全国检察机关首个官方微博发布厅,网友可以通过一键关注全面了解整个浙江省的检察工作。”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岳耀勇介绍说。

    浙江检察微博始于2011年,通过一年摸索,浙江省三级检察院官方微博2012年迅速发展,截至目,前已有40多个检察院入驻新浪微博发布厅。

    “检务微博代表着检察机关的形象,履行的是为民服务职责。”岳耀勇表示。

    广东省检察院通过微博平台发布广东检察工作权威信息、与网友进行沟通交流、回答网友提问等。记者看到,在腾讯"正义广东"微博界面的显著位置,除了链接该院官方网站阳光检务网外,还设置了举报信访指南、刑事申诉指南、民事申诉指南等栏目链接。同时发布的还有政法微博专题调研,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网友对政法微博的使用体验和需求,征求网友对微博工作的意见建议。

    微博影响力日益扩大

    "发展较为迅速,微博数量、影响力和话语权稳步扩大,获得较高社会关注度,赢得舆论的认可。"最高检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这样总结检察机关近年微博建设。

    “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增强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问答等功能,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检察微博建设。

    "检察微博虽起步较晚,但检察微博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开设检察微博1500个,拥有粉丝1400多万。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在新媒体时代,检察微博在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高检察机关社会影响力等方面作用越来越重要。检察机关通过微博把权威声音及时传送到网上,"微力量"传递正能量;畅通民意表达,引导网民通过正常渠道理性反映和解决问题;与网民直接、便捷互动,察民情、听民声、缓民怨、解民忧、暖民心,增加了网民对检察机关的了解、认同和支持;主动接受网民舆论监督,及时听取网民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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