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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遗嘱公证需要准备什么

2013-07-30 11:11来源:浏览:手机版

当数份遗嘱之间发生冲突时,公证遗嘱的效力应当高于其他遗嘱。当书立时间不同的遗嘱之间发生冲突时,有公证遗嘱的,非经公证程序,其他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法律咨询:我姐弟四个,父亲去世时所有费用是由老弟弟承担的,母亲一直也跟着老弟过日子,我们一切不管,现在想让母亲立一份遗嘱,把父母的一切财产归老弟所有并去公证处公证,都需要哪些材料其他三个继承人中,两个人同意,一个人不同意,怎么办?同意的须出具什么证明?

律师解答:去公证处要交钱,让母亲自己写一个,一样的效力,只要是母亲的意思,其他人同意不同意没有关系的.注意的是,在父亲去世时留下的财产并非全部属于母亲,所以母亲不能就别人的财产立遗嘱.

至于公证,带着身份证就够了,还有复印件.其他同意不同意没有关系的.

相关法律知识:

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遗嘱书、遗嘱书应写明:①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②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③订立遗嘱的原因;④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⑤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⑥遗嘱受理人姓名、性别、年龄等;⑦对财产及其事务的处理意见;⑧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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