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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协议公证

2013-07-30 11:11来源:浏览:手机版

法律依据

第一条 办理赡养协议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赡养协议公证细则》、《批量办理赡养协议公证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申请与受理

第二条 办理赡养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三)风头协议文本;

(四)赡养人有赡养能力的证明;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 符合下列的申请,公证处应予以受、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赡养协议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申请人双方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四)申请人已就赡养事宜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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